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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业用地区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牧业用地区

  

      牧业用地区省级以下、主要是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利用规划第二级分区的主要类型之一。指用于畜牧业生产或准备用于畜牧业生产的区域。其内部可细分为草场建设区、草场开发区、其他用地区等,牧业用地是以畜牧业割草、放牧的草场为土地的主导用途。对牧草的植被要加强保护和改良建设,保护水源,防止污染。

  

  

                          摘自《国土资源实用词典》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kjxx/kpyd/10754786510608691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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