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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6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1〕63号

  尊敬的王成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的提案》(第2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认真学习了您的提案,您的提案深刻指出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重大意义,回顾了我省十三五期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巨大成效,分析了我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系统性的建议。我们认为提案政治站位高、分析透彻、问题精准、建议科学,对于我们做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自然资源部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我厅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保护修复职责”,服务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一是推进评估调整红线工作。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科学评估调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目前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基本完成,相关成果已通过省级和国家技术审核,经省政府同意后按程序报请国家部委审批。评估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平衡,符合国家要求和省情实际,全省生态空间格局将更加合理。二是厘清修复布局。近年来,连续制定印发《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完善相关政策标准体系。制定《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方案》,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我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和9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纳入国家名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获批设立。三是当好秦岭卫士。全力抓好国家秦岭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试点,加快建设秦巴山区自然资源遥感监测平台,持续推进秦岭地区“五乱”整治,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采乱挖等行为。严格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涉及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及秦岭北麓开山采石的169个矿业权已于2020年12月底全部退出。实施秦岭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2018年以来,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5亿元,用于秦岭地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积极配合做好白河硫铁矿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四是加强黄河治理。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全面启动,统筹协调机制初步建立,一批重大项目纳入中央财政项目储备库。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明确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绿色矿山标准。“十三五”时期全省51个矿山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厅认真做了研究,形成了如下意见。

  对于您提出的第一个建议,优先开展重点区域。我厅十分赞同。今年以来,我厅已经启动了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三线”划定和“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科学布局上,科学部署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将秦岭、黄土高原、渭河、汉丹江作为修复重点。特别是对陕西形象影响较大的重要受损区域作为生态修复规划的近期(十四五期间)内容,集中力量予以重点实施,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在治理思路上,既要防止无所作为,也要防止应景造景,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做好全省生态修复工作。

  对于您提出的第二个建议,启动实施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我厅也正在开展此项工作。2020年6月底,根据《关于报送<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项建设规划重点项目素材的函》(陕自然资修复函〔2020〕34号)要求,我厅经过实地调研,报送了陕北黄土高原毛乌素沙地生态防护体系修复、陕北多沙粗沙区及砒砂岩区生态综合治理、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渭北塬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秦岭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和修复、秦岭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和修复、陕北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渭北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陕西省巴山北麓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等九个重点项目素材,力争纳入黄河重点生态区建设规划。其中中央财政已经在2021年重点支持了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针对水土流失严重的问题,我厅牵头正在实施榆林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项目。

  对于您提出的第三个建议,加大生态修复投入力度。我们认为十分必要。一是争取省财政加大投入。我厅已经争取省财政厅设立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二是调动市县积极性,尤其是县一级投入生态修复的积极性。采取从政策要求上落实市、县的主体责任,从财政补助上向修复效果好、治理有投入的县给予一定奖励;对市、县在生态修复上长期没有投入的县,采取适当方式提醒等措施,调动市县积极性。三是吸引社会资金。我厅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目前在泾阳、蒲城等地进行试点,已经收到较好效果。我厅还会同财政厅设立了秦岭矿山生态修复基金,该基金由省财政、国企业等共同投资设立,目前正在前期运作中。

  对于您提出的第四个建议,严格重点区域监管执法。我们认为非常重要。我厅对生态保护修复执法十分重视,专门设立自然资源执法局,开展执法工作。同时,生态修复成果的监管,我厅联合自然资源陕西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正在开展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效果评估,保护生态修复成果。

  对于您提出的各部门都要共同想办法的建议,我们非常认同。生态保护修复涉及广、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形成部门合力。我厅向省政府上报了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协调会议制度的请示,省政府已经同意,我厅联合发改委等部门,通过部门联动协调等措施,发挥各部门作用。同时,我厅将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共同出谋划策,群策群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我厅负责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主要是从自然资源角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厅将积极在省政协、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王成文委员,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认真倾听政协委员的建议,虚心接受政协委员的建议,认真落实政协委员的建议,为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王雁林,电话:029-84333042)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4576/544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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