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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页岩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专题研究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扎实做好宜宾市页岩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8月4日,宜宾市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桂华林组织召开全市页岩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专题研究会。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西南油气田公司(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珙县、筠连县、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生态修复科、矿管科、生态修复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再次领学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订版)》等相关文件,通报全市页岩气矿山生态修复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督察调研反馈问题情况。各县局、页岩气公司汇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要求,一是要规范编报方案,按时足额计提基金。各页岩气企业要自觉主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力争在今年10月30日前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要求,及时规范编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下称“二合一方案”),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按时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二是要主动落实治理修复措施,坚持“边开采、边修复”。页岩气矿山企业要按照“二合一方案”要求和“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原则,主动落实“边开采、边修复”措施,及时开展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尤其对使用到期的临时用地,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恢复。

  三是要加强指导帮扶,强化跟踪督导。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摸清辖区内页岩气开采分布情况,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监督管理纳入日常监管任务,加强对“二合一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巡查力度,强化对页岩气开采企业的指导帮扶,督促页岩气矿山企业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四是要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及页岩气矿山企业要建立协调联络机制,确保沟通顺畅、信息互通。页岩气矿山企业要及时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工作动态报送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当年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情况。

   责任编辑:唐丽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2/9/1/8c24bf515a7d41feb2fb0d3da36521d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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