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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暨做好试行分阶段整合测绘测量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4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022〕13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多测合一”改革暨试行分阶段整合测绘测量事项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2〕84号)印发以来,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但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推进情况不均衡、后继乏力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按时高质量完成试行分阶段整合测绘测量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多测合一”改革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充分认识“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整体工作部署,加紧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测绘事项整合试点工作,加快出台技术规程,积极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切实做好测绘市场监管。2022年底前完成试行分阶段整合测绘测量事项工作,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实现测绘市场公平开放、测绘事项优化整合、技术标准统一、成果共享互认,助力支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二、加快步伐推进改革

  (一)提速“多测合一”改革。截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市、雄安新区已出台本地实施方案。雄安新区积极探索,率先完成“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得到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作为典型经验被自然资源部推广;邢台市完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石家庄市完成招标,启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廊坊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多测合一”工作办法。已出台实施方案的市要再接再厉,继续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工作,争取尽快落地见效。

  辛集市未按期出台本地“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出台实施方案报省厅备案,跟上全省改革步伐。

  (二)加紧开展试点工作。各地要抓紧时间选取适合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竣工验收阶段测绘事项整合试点工作,按照“一次委托、一家测绘单位承担”原则,梳理委托方式、合同签订、成果报审等流程。已完成信息服务平台搭建的市可利用平台开展试点,未完成信息服务平台搭建的市采取线下方式开展试点。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注重协调沟通,积极与负责竣工验收审批的行政部门进行对接,确保10月底前完成不少于3个项目试点工作。试点完成后要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工作报告于11月底前报省自然资源厅。

  (三)抓紧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各地要严格执行本地实施方案,按照全省总体部署和本地实施方案时间节点,以有力举措加快改革步伐,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做好与审批环节相关业务部门审批系统的衔接,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推进信息服务平台立项建设。

  (四)做好测绘市场开放。各地要及时清理调整不利于市场公平开放的政策限制,打破测绘服务市场的部门垄断和地方保护,要加强测绘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于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不论其产权性质、所属部门、所在地域,均可无障碍参与“多测合一”业务。任何行政部门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单位提供测绘服务。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推进“多测合一”改革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积极研究解决措施。省自然资源厅将于近期召开“多测合一”改革推进会,并分批组织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到周边先进省市调研学习。

  (二)做好部门协同。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协同协作和政策衔接,及时沟通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改革合力,加快改革步伐。

  (三)强化监督管理。省自然资源厅将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和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各地“多测合一”改革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报进展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gggs/tz/gtchc/10770698820367839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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