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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局“四步骤”推动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22-12-31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2022年4月7日全国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国、省统一安排部署,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分“四步骤”推动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建立分管市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落实市级“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牵头组织召集市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制定印发《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工作内容及整治行动时间节点,统筹部署推进。

  二、全面摸清家底。基于自然资源部下发金矿采矿权排查任务,将涉金探矿权纳入一并排查,建立《广元市涉及金矿矿业权名单》。经核实,全市范围内涉金矿的5个县(区)共有矿业权32个,其中已注销(自行废止)采矿权8个,废弃探矿权21个,有效期内仅1个采矿权、2个探矿权。

  三、系统排查整治。朝天区、青川县等县(区)对辖区内涉金矿业权开展了系统排查,全市32个涉金矿业权范围内共有矿硐89个,其中废弃矿硐(含关闭的砂金矿)83个,生产在用矿硐6个。目前废弃矿硐已全面完成封堵,工作进度达100%,未发现“洗洞”盗采金矿行为及因氰化钠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组织开展3次督导检查,对朝天区、青川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跟进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与处置非法采矿、破环性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社等基层组织,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等基层部门作用,落实网格化监管,共享监管信息;制定涉矿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编辑:周子琦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2/12/30/9c009a4747484671ae4a35dd528d51f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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