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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

发布时间:2023-03-2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3年3月19日10时00分联合发布设施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

  受冷空气影响,3月20日至3月23日,全区大部4、5级短时6、7级西北风,中西部偏西和偏北地区阵风可达7、8级,局地阵风可达9级。根据智能网格预报数据,结合设施农业风灾指标,3月21日,西部偏东局部地区、中部偏西南、东部偏南地区为设施农业风灾低风险地区,其中包头市中部与乌兰察布市中部零星地区为设施农业风灾中风险地区;3月22日至23日,中部偏南、东南部大部、呼伦贝尔中部为设施农业低风险或中风险地区,其中,22日,赤峰市中北部与兴安盟西部地区为设施农业高风险地区,风灾易造成温室结构受损。

  防御对策:提前做好在田设施作物生产的防风准备,检查棚膜、保温被(帘),及时修补破损的棚膜,全面检查棚架,加固压膜线。建议提前关闭放风口、固定温室周边易漂浮物,防止损坏棚膜,防御冻害发生,大风过后及时清理棚上灰尘杂屑,以改善大棚透光性。对于棚内作物应收尽收的同时减少整枝打杈,有受冻风险的适当喷施磷酸二氢钾,防范低温大风对设施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养殖户可备足饲料饲草,防止因极端天气造成的饲料饲草供应短缺。

  

  

  

  

  图1  3月21日至3月23日内蒙古地区设施农业大风灾害风险预警发生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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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nmyw/202303/t20230319_2275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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