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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4-0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李琳 实习生 张莹

  4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和自治区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阿依夏木·玉努斯,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岩,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就社会保险相关领域的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与时俱进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进程

  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列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首个监督项目,是如何考虑的?

  阿依夏木·玉努斯:社会保险法是一项兜底线、保民生、促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支柱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随着自治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新旧问题亟须解决,尤其是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将社会保险这个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监督项目,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以社会保险法为切入点开展执法检查,旨在通过执法检查,打通社会保险工作中的堵点、补上断点、清除痛点,缩小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之间的落差,逐步拉近民众生活感受度和美好期盼之间的距离,推进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更高质量发展。

  创新执法检查组织方式和方法

  问:本次执法检查有哪些创新举措?

  张岩:本次执法检查在改进和完善组织方式、工作方法等方面有创新:一是突出代表性。执法检查组分三个小组,从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层社会组织等三个层面对社会保险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更有针对性地了解各层面法规的实施情况。二是突出广泛性。采取“自行检查+委托检查”的方式,对全疆近一半的地州市进行执法检查,与当地人大代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进行座谈交流,更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三是突出实效性。在执法检查中坚持随机性和典型性相结合原则,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联合督查等形式,了解真实情况,使社会保险监督更具针对性、更有实效性。

  本次执法检查在推动法律的宣传普及、法律的有效实施、完善政策法规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效果。

  建立监督台账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

  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下一步还将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推进自治区社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

  阿依夏木·玉努斯:我们将从监督和立法两个方面,依法促进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加大督促整改落实力度,让人大监督落地有声。以“审议意见+事项清单”的方式,围绕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建立监督台账,实行“销号”制度,督促政府在六个月内落实整改,并向常委会会议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强化宣传力度、持续深化改革、加强监督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强化人大监督的持续效应,依法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

  另一方面,坚持法治思维,推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法治化进程。坚持监督与立法相结合,充分发挥执法检查对立法工作的促进作用,加快梳理和修改完善社会保险相关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政策措施,补齐短板弱项。

  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列为初次审议的立法项目。同时,通过执法检查,对法律自身及关联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国家修改完善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提供参考,推动社会保险法律规范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用法治的力量真正守住人民安康的幸福线。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xfflxc/202304/0d9f3337742042dabcbd7b81cc03f8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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