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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农机系统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5 来源: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农机)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机化系统汛前准备工作的函》(农机科〔2023〕29号)要求,为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做好2023年全省农机系统汛前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工作预案

  各地农机部门要加强与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沟通协调,针对可能的暴雨、渍涝及作物因灾倒伏、普通机具进地困难等情况,完善和落实好机械化防灾减灾应急作业工作预案,提前做好灾害天气预警、应急值班值守、救灾机具储备和应急作业队伍组建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当地农机部门防汛抗旱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田,指挥调度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关键时候有信息可用、有机可用、有人可用、有政策可用,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抓好粮食生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机具准备,建立应急工作机制

  各地农机部门要检查抗旱排涝等应急作业机具储备情况,排查整改机库棚等农机化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努力协调增加抗旱排涝作业所需机具储备,做好应急作业机具保障供给;要加强与本地农机产销、改装、维修等企业建立常态化列名联系,一旦发生灾情,按需引导企业生产一批、改装一批、调配一批,适时组织“送修到田”,确保关键时刻机具保障到位;要与当地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加强对接,配合做好应急作业用油保障,大力推行“送油到田”服务,提高作业效率。

  三、加强区域互助,打造应急作业队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机〔2022〕9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通知》等要求,各地农机部门要按照“建在平时、用在战时”的体制机制持续建全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指导应急作业服务队所依托的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好农机应急作业所需人员组织、机具准备等工作,加强日常联系,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来、冲得上去、管得了用;要进一步加强区域协同,紧密联系相邻地市(县、区),根据需要开展互助合作,加强机具调度,强化供需对接,做好服务保障,共同应对区域性灾害影响。

  四、加强指导服务,提升机手应急作业技能

  各地农机部门要将积水抢排、干旱抢浇、倒伏作物抢收、过湿地块作业、湿粮抢烘及农机应急改装等应急作业技能作为农机化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作用,因地制宜组织应急作业服务队成员开展实操培训,积极开展应急作业演练,以点带面增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能力。特别在发生灾情后,要及时组织农机技术力量下乡巡回服务,指导机手判断适宜作业条件、科学调整机具状态、排除作业机具故障,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努力提升作业质量和效率。

  请各地以市州为单位于4月18日(周二)下班前填写附件表格并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联系人:周雄峰,027-87664883,hbsnjhc@163.com。

  附件:2023年全省农机系统汛前准备工作情况汇总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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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nyjxh/202304/t20230410_46174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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