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夏津县九龙口湿地修复改造工程占用山东夏津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21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实施夏津县九龙口湿地修复改造工程的请示》(德自然资呈字〔2023〕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征占用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夏津县九龙口湿地修复改造工程占用山东夏津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该工程占用山东夏津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的宣教展示区,总面积25.47公顷。其中,永久占用面积22.34公顷,主要内容包括清淤挖深、原管路拆除、新建输水管道及强制导排系统、沉水植物种植、新建木桩护坡、生态岛、生态坝等;临时占用面积3.13公顷,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期临时设施及施工临时便道等。
二、你局要严格监督检查,加强施工现场指导,强化运营期监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监管;要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施工,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项目临时占用期限为两年。你局要认真做好临时占用期满后湿地恢复的监督工作,确保湿地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全面到位。
四、对发现不按审批要求占用湿地、违法违规占用湿地的,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查处或移交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同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304/t20230419_42945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