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说说 > 正文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通报5起“大棚房”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7-10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保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高压态势,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结合近年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决定对5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这是记者26日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的消息。

  此次通报的5起“大棚房”问题典型案例是: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源泉农家院项目“大棚房”问题;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锦林佛手有限公司“大棚房”问题;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蓝山湾木艺小镇珍稀植物馆、萌宠乐园项目“大棚房”问题;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盛荣生态园项目“大棚房”问题;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巨坤花卉基地项目“大棚房”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先后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和“回头看”,近期又联合开展“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排查整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对防范杜绝“大棚房”问题持续开展督察,针对发现问题已采取向省级人民政府发出督察意见书、约谈、通报、重点督办、向纪检监察部门转送线索等措施督促地方整改。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国之大者”的极端重要性,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设施农业管理,监督设施农业用地上相关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纠正制止、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的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ztzl/ymksn/xhsbd/202306/t20230627_643102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