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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沿黄合规园区范围实行合理弹性划分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7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梁志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沿黄合规园区范围实行合理弹性划分的建议》收悉。该提案从章丘产业园区的实际出发,剖析了目前沿黄重点地区入园所存在的问题,为保障项目落地提供了良好的建议。现结合我厅工作职能,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和我省的政策

  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明确“‘十四五’时期沿黄重点地区拟建的工业项目(以GB/T4754-2017的制造业口径为准),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

  2021年10月,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沿黄重点地区工业园区梳理规范工作方案》(鲁发改工业〔2021〕889号),明确沿黄工业园区范围主要包括《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工业类开发区;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等,同时明确合规工业园区在用地方面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标准。

  根据我省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三高”项目工作协调机制第二次会议纪要、第三次会议纪要精神,及2022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园区面积和用地管理提升发展承载能力的通知》(鲁发改外资〔2022〕1052号,以下简称1052号文),明确“合规工业园区范围为依法批准面积,也包括依法批准的扩区调区面积,允许适度扩区调区,将沿黄地区开发区扩区后最大面积调整至15平方千米以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各组成区块不超过三个。”

  二、已开展的工作

  (一)积极配合园区主管部门做好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1052号文印发后,沿黄重点地区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全面开展。目前,申请扩区调区29个开发区,28个已通过用地审核,18个省政府正式批复,以上28个开发区原批准面积158.19平方千米,扩区调区后面积将达到389.80平方千米,增加了231.61平方千米,是原批复面积的2.5倍。明水经济开发区原批复范围5.17平方千米,扩区调区后面积14.77平方千米,增加了9.6平方千米。

  (二)加强黄河岸线保护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89号)要求: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将已建成高耗水、高污染项目纳入合规园区认定和园区扩区调区范围,严禁为拟建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办理用地手续,积极推动已建成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搬迁进入合规园区;严格化工项目用地审核,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在近期开展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审查工作中,指导沿黄市县将黄河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及“加快推进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搬迁入园”“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管控要求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黄河干支流区域相关产业用地。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继续配合园区主管部门做好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做好园区扩区调区、化工项目用地审核工作,切实加强对黄河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的监测监管,强化黄河岸线保护。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rddbjyblqk/202307/t20230703_4363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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