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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21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类别:A

  签发人:冯涛

  陕自然资函〔2023〕84号

  齐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周至山区群众搬迁的建议》(第315号)收悉。周至山区地质环境复杂,自然灾害频发,实施避险搬迁是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效手段。结合我厅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2021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着眼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保障能力,积极谋划推进新一轮全省避灾搬迁工作。一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2021年11月,由我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赴8个市12个县开展调研,围绕重点围绕新一轮避灾搬迁的关键环节提出了政策建议,并向省委办公厅报送了《关于开展新一轮避灾搬迁工作的调研报告》。时任省委书记刘国中在调研报告上作出了肯定性批示。二是精心起草《实施方案》。2021年12月15日,时任省长赵一德主持召开全省灾后恢复重建推进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精准做好避灾搬迁规划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按照会议精神,我厅以调研报告为框架起草了《陕西省避灾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搬迁类型范围、补助标准、安置选址、住房面积、旧宅腾退、后续扶持、保障措施等关键政策,广泛征求了各市人民政府和相关省级行业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已将《实施方案》(送审稿)报请省人民政府研究审定。三是积极推进前期工作。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自上而下成立了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专班动员会,抽调力量、落实责任,全力保障避灾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印发了技术标准,指导县区组织技术单位,对全省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逐点逐户逐人的调查登记,初步摸清了地质灾害搬迁规模和对象底数。

  根据5月25日窦敬丽副省长专题研究全省避灾搬迁工作会议精神,我厅起草了《陕西省地质灾害搬迁工作指导意见》,正在征求省级相关行业部门和各市区人民政府意见。下一步,待《指导意见》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我厅将积极支持周至县开展避灾搬迁工作。

  最后,对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心支持我省自然资源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徐初松,电话:029-88630829)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4575/777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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