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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局多措并举深化“放管服”改革倾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7-22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聚焦破解企业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作用,多措并举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签约即供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富有成效。有序全面推进“签约即供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实现土地和房屋交付与颁发不动产权证同步办结,最大限度为企业省时、省力。一是推行“签约即供地”。出让前统一完成土地征拆补偿安置、一级土地整理、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地所需前期评估评价、项目准入条件等工作,达到“标准地”供地要求。对已按“标准地”要求公布出让条件的,经审查后2个工作日内报有审批权限的市、县政府审批,政府直接签字批复。自然资源部门取得政府批复后,1个工作日内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将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成交后10个工作日压减至成交后5日内,交地由缴清土地价款后10个工作日压减至交清土地价款1个工作日,在土地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自然资源部门督促土地竞得人1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土地价款1个工作日内交地。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环节的工作时限控制在6—10个工作日,提速70%以上。截至目前,全市5宗200.41亩工业用地实现“签约即供地”。二是推动“交地即交证”,按照提前介入、并联审批、容缺办理的工作思路,通过前期主动对接企业提前介入,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保姆式”服务,对工业项目实行“三合一”前置预审,在供地环节完成出让、交地、确权等现场一次性踏勘,缩减耗时95%以上。截至目前,12宗509.24亩工业用地实现“交地即交证”。三是推进“交房即交证”,积极探索现房销售现状。按照去年已有案例,积极主动对接住建部门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企业一起梳理全流程所需手续,对照不动产登记资料要求,提前逐项整理完善,与开发企业同步倒排交房及办证交证时间。截至目前1宗1448户实现了“交房即交证”。

  二是对标创新,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与广安市住建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的通知》,结合“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总体思路,探索将勘测定界测绘、宗地测绘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将房产测绘、人防面积预测绘、定位测量、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正负零检测等事项,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整合;将竣工规划测量、用地符合测量、房产测量、机动车停车场(库)测量、绿地测量、人防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事项,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整合。对照全省统一的相关测量技术标准,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避免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测绘测量。以用地阶段为抓手积极推行测绘事项整合及成果共享,建设单位办件时间大幅缩减,一次提交材料用于多个事项同步办理,建设单位拿地后无需再另行开展宗地测量,减少了测绘费用。切实提升了建设单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作出重要示范。

  三是便民惠企出实招,积极推动不动产带押过户。为将“带押过户”政策落在实处,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与辖区内主要几大银行进行面对面沟通,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广安实际情况,协同配合,优化工作流程,实时共享信息,确定办理模式,精简办事材料,并组织全市各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带押过户”工作研讨培训,实现了“带押过户”登记业务一次申请、并联审核、同步办结,大大节约了二手房交易时间,有效提高了二手房交易效率,极大地方便了贷款群众办理不动产交易,为广安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增添新举措。目前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受理首笔不动产交易“带押过户”业务,从受理到登簿仅不到1个小时,截至目前已完成“带押过户”6宗。

  四是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至法院,开启“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服务新模式。为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人民法院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提升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司法协助执行服务能力,推进网络查询司法协作和业务信息共享。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对接广安区、前锋区人民法院,分别设立了人民法院延伸服务窗口并签订了司法查控业务合作协议、保密安全协议,约定了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职能边界等各方面合作内容,保证了“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业务高效开展。延伸窗口的授权办公人员,可就需核查、执行的目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即时发起司法查控办理业务,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特别是针对全国司法系统线上委托广安区、前锋区人民法院进行查控的业务,实现“不见面审批”,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司法查询、查封、解封等业务现场办理痛点,逐一优化,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至法院,针对单件大量的查控业务,为人民法院开通查控绿色通道,通过业务协同、信息化保障、专人对接等方式,安全高效地完成业务办理。

  五是提升服务效能,优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为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秉持依法、便利、高效原则,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非公证继承服务。按照“既充分尊重被继承人(遗赠人)的意愿、保障法律赋予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又依法依规合理审慎开展不动产登记审查”的思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对非公证继承的要件收取等做了一系列的改革,进一步打通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难点和堵点,提升了服务效能。截至目前,广安市市优化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2102余件。

   责任编辑:李雪蕊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3/7/19/53a9d2e70e4f424982615a971c1845b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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