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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修复工作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5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5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

  贵委《关于对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修复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支持开展互花米草治理工作

  前期,指导东营市相关部门开展互花米草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通过“刈割+翻耕”等方式,治理互花米草6161公顷,黄河三角洲集中分布的互花米草基本完成治理,互花米草分布面积大量减少。同时,开展近海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海草床50公顷,修复盐地碱蓬1290公顷,构建活体牡蛎礁915公顷,增殖底栖生物100公顷,生态化改造海堤12.822千米,切实改善近岸海域的水环境状况,提升修复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步,着重围绕巩固和提升互花米草治理效果,整合我省海洋类科研院所研究力量,做好重大工程和除治问题的基础研究、示范工作,提升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

  二、推动自然保护区智慧监管系统建设

  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实施森林生态补偿、海洋生态环境补偿、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支持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加强与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沟通汇报,支持东营市申报相关工程纳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指导东营市加强项目统筹谋划,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中央基本建设资金对上争取工作,推动黄河三角洲更多符合条件项目纳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范围。

  三、支持自然保护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以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周边7个自然保护地及相邻的重要生态系统、重要地质遗迹、重要野生动植物分布区,作为黄河口国家公园范围,积极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有效保护黄河口区域“河-陆-滩-海”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黄河口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按程序报批。机构设置方案明确了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执法体制机制、支撑保障类事业单位设置、派驻监督等事项,为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四、扎实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2020-2022年筹集资金8.8亿元,支持东营市开展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和互花米草治理,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高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下游生态系统良性发展。扎实开展2021年东营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巩固生态修复成果。同步开展2023年东营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指标。提前谋划、科学统筹,积极争取更多海洋生态保护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五、积极推动实施“双流入海”

  拟建黄河口国家公园已将刁口河流路纳入国家公园范围,将恢复刁口河流域淡水湿地、减缓或防止自然岸线侵蚀纳入国家层面。2023年1月,省政府提请国务院设立黄河口国家公园。目前,黄河口国家公园设立报批材料已通过国家林草局复核,正在征求相关部委意见。我们将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探索水系连通、植被恢复等湿地修复模式,促进国家公园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六、支持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强与世界银行对接沟通,推动黄河下游生态保护与修复创新项目纳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范围,争取世界银行贷款支持。强化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统筹,重点支持东营市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和互花米草治理。支持东营市科学谋划市场化项目,将收益预期好、市场化程度高的生态修复项目推向市场,通过运用政府引导基金、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构建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我们将认真借鉴、充分吸纳贵委的意见建议,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持续支持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改善湿地生态环境,促进保护区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努力打造世界陆海统筹型自然保护地典范、大江大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治理标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区。

  再次感谢贵委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2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zxwytablqk/202308/t20230804_4390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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