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征地批复 > 正文

《关于加快黄河明清故道综合开发的建议》《关于加快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打造生态富民齐鲁新廊道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5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杜岩、任桂英委员:

  《关于加快黄河明清故道综合开发的建议》《关于加快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打造生态富民齐鲁新廊道的建议》收悉。提案深入剖析了黄河故道综合开发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经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黄河故道历史悠久,承担着城乡供水、蓄泄洪水、农田灌溉、生态调节、文化休闲等多种功能。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黄河故道地区综合开发和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指导黄河故道区域科学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做好区域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推动黄河明清故道国土绿化,助力黄河故道区域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黄河故道地区各市县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深入贯彻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优化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大黄河故道区域沙化土地治理力度。充分挖掘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当代价值,打造黄河故道地区黄河文化遗产带。保育山东黄河故道国家级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目前,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形成编制成果,并征求了省有关部门意见,并经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二、积极推动黄河明清故道国土绿化。近年来,我厅聚焦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积极推动黄河明清故道国土绿化。组织编制《山东省“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印发《山东省沿黄绿色长廊建设工作方案》,统筹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关系,优化林业生态建设布局,扎实推进科学绿化。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在黄泛冲积平原区开展生态防护林保护修复,推进绿点、绿带、绿网建设,着力增加绿量、提高森林质量,构建沿黄绿色长廊生态网络体系。“十四五”以来,黄河明清故道范围内的东明县、曹县、单县造林1.3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在单县实施森林生态廊道样板工程、林业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加强沙化土地治理,黄河故道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三、统筹做好区域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厅制定印发《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省市县要按照分级分类保障的原则,做好各类项目用地的保障工作。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国家军事设施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由国家配置计划指标;省级统筹指标主要用于保障省重大项目清单中未纳入国家重点保障的实施类项目、省重点外资项目、省重大工业项目及其他省委、省政府确定支持的重大项目生产性用地;市县指标优先保障未纳入国家和省级保障的省级重点项目,以及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用地需求,重点支持社会民生项目及其他项目。对黄河故道地区内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按照项目类型,对符合产业政策及用地条件的项目应保尽保。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学习借鉴你们的建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推进黄河故道区域综合开发和生态保护,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和实施工作,为黄河故道区域综合开发和生态保护提供规划支撑。二是积极争取并指导实施沿黄防护林建设项目,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培育,提升黄河故道森林生态功能,巩固黄河明清故道森林生态安全屏障。三是对黄河故道地区内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且符合产业政策及用地条件的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再次感谢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zxwytablqk/202308/t20230831_44032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