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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青宁输气管道工程(仪征段)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0-22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苏自然资函〔2023〕898号

  

  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青宁输气管道工程

  (仪征段)建设用地的批复

  

  扬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青宁输气管道工程(仪征段)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青宁输气管道工程(仪征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54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批复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0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b3fa758018b40cca96400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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