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公民监督 > 正文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农业农村部、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本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工作,有力保障我市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供给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各区及单位要按照《上海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根据辖区畜禽养殖量和区域布局,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根据不同畜禽抗体保护水平,对新补栏畜禽、漏免畜禽和免疫不合格畜禽开展集中补免,确保强制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构筑有效免疫屏障。要根据“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场做好“先打后补”申请备案、强制免疫信息上传和经费申报等工作;要强化信息审核,确保真实有效。要进一步推进狂犬病免疫点和狂犬病防疫示范村建设工作,强化科普宣传,巩固和提升狂犬病免疫率。

  二、认真开展监测排查等综合防控

  各区及单位要按照《上海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要求,持续组织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分析疫病传播风险因素,研判疫病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要防松劲、防反弹,从严从紧落实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夯实生猪稳产保供的基础。要落实“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要求,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重要人兽共患病的防控,既要关注养殖场、屠宰场等传统场所的监测排查,也要关注候鸟主要栖息地及相关城市动物的监测排查。要坚持“早快严小”的疫情处置原则,密切关注畜禽和相关城市动物的发病和死亡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信息报告、采样送检、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坚决把疫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导养殖场、屠宰场等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控制好畜(禽)流、人流、物流、车流,防止外疫传入。

  三、有序推进区域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

  各相关区及单位要按照本市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力冲刺开展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全市区域净化任务,同时系统开展工作总结,迎接2024年国家级验收。要按照本市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标对表年度任务,以种畜禽场为优先对象,指导相关企业抓紧开展创建和申报工作,确保今年完成任务总量30%的要求;同时,要鼓励已通过市(省)级净化评估的养殖场,创建国家级净化场。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无疫小区建设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稳步推进非洲猪瘟等无疫小区的建设、评估、维持工作。

  四、严格做好监督执法

  检疫监管是控制疫情扩散的关键措施,各区要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制度、屠宰检疫制度、生猪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等一系列监管措施,坚决打击私屠滥宰、违规调运的行为。要强化畜禽调运监管,继续做好畜禽和病死畜禽运输车辆的备案工作。要在指定市境道口加强对入沪动物、动物产品的查证验物力度,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备案查验和消毒消杀力度。要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做好消毒灭原、检测检验、台账记录等工作,要进一步重视生猪无害化处理信息的系统上报工作,加大指导、监督和核实力度,确保上传信息合理有效。要严格动物检疫队伍管理,加强官方兽医考核培训。要进一步加强对宠物诊疗机构和狂犬病免疫点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秩序,提升行业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五、全面开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宣贯

  各区及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部门,积极统筹协调,开展分类指导,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和组织专项解读等多种形式,准确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条款内容,让《条例》真正落地生效;要针对不同的行业、企业、群体等,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刊展板、手册传单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多维度、全覆盖的宣贯工作,让《条例》入脑入心。

  六、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各区要按照《上海市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把动物疫病防控各项要求细化为职责使命、实化为工作担当,确保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各涉农区要持续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等制度,切实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中心城区防疫部门要积极争取区政府、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快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负责同志和责任科室,着力做好中心城区动物疫病防控指导、监测预警、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工作。

  七、切实强化应急值守

  各区要进一步完善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充实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要强化节假日和关键时期的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报告迅速,应对有效。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cm/20230302/489a3925266f472abe638fbeaa35d89b.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