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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农业农村局开展鼠药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鼠药市场,加强销售使用监管,依法打击取缔违法违规行为,近期,盐都区农业农村局开展鼠药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政治站位,拧紧安全“责任链”。一是明确领导责任。盐都区农业农村局专门成立了鼠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区执法局农业执法中队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制定了《盐都区鼠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坚持明查和“四不两直”暗访相结合,组织执法人员联合乡镇监管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管频次,确保检查全天候、全覆盖。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向全区农药经营单位发出《自查自改报告书》《鼠药安全经营告知书》,督促门店强化管理、守法经营,做好鼠药经营第一责任人。

  二、坚持底线思维,整治隐患“无死角”。一是实施常态检查。将鼠药检查结合到全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突击检查与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与回头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鼠药整治行动,形成常态化检查。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资源公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席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整顿鼠药市场,从源头上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三是严打假劣鼠药。对检查中发现的鼠药,查验标签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按规定标注“限制使用”字样,有无产品合格证;抽检产品鉴定有效成分是否符合标准,如检出氟乙酸钠和氟乙酰胺等剧毒成分,一律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夯实基层基础,筑牢风险“防火墙”。一是加强宣传指导。通过微信、QQ、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结合宣传周、培训班、专项检查等线下活动,向群众宣传鼠药经营使用注意事项,明确含有氟乙酸钠和氟乙酰胺等剧毒成分的鼠药禁止经营使用,增强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排查经营资质。对全区4家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排查有无经营毒鼠强等禁用农药,有无规范经营氟鼠灵、溴敌隆等限制使用农药,有无执行实名购买制度;对全区一般农药经营门店,排查有无超范围经营鼠药等限制使用农药;对农资销售集散地、农村集市,排查有无无证经营鼠药等行为。一旦发现,严厉查处,溯源打击。三是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执法体系,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执法经费,加强专项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建立汇报和定期通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建长效机制,净化鼠药市场秩序。

  下一步,盐都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鼠药专项整治力度,全面落实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鼠药整治工作不反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1/3/art_12466_10717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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