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图闻天下 > 正文

市住建委紧急调整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作者:佚名

  针对我市近期强降雨引发的住宅小区房屋漏雨诉求集中情况,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优化完善了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流程,进一步提升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维资金快速使用。《通知》明确了先施工抢险、再公示、再拨付资金的程序,具体如下:

  当住宅小区内发生房屋漏雨情况,并且已经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人维修范围时,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应及时将情况向属地居(村)民委员会报告。由属地居(村)民委员会召集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及相关业主等共同到现场对漏雨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明确维修改造方式和范围,并召开现场会议确认。

  各方确认后,由业委会(物管会)或物业服务人委托施工单位对房屋漏雨涉及部位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竣工验收通过后,还应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造价情况进行结算审核,并将相关材料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让广大业主充分知晓。

  接下来由业委会(物管会)或物业服务人向各区住建委(房管局)提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该环节须提交应急维修资金申请表、维修改造方案及公示情况、维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书、维修资金分摊明细表等相关材料。各区及时进行审核或备案后,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或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到施工单位银行账户中,完成整个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


原文链接:https://zjw.beijing.gov.cn/bjjs/xxgk/xwfb/436176061/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