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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执法总队开出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转租“罚单”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重要指示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紧扣“惠民生、促发展”中心工作任务,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建设,有效解决广大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为规范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市住建执法总队认真落实《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管理办法》(渝建住保〔2023〕33号)要求,以查处典型案例为抓手,严厉打击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违法违规行为,开出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转租“罚单”,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9月,据市公租房管理局移交线索,市住建执法总队就某公司涉嫌转租公共租赁住房展开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将其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渝北区空港乐园)未按规定分配给本公司员工居住,转而转租给社会人员居住并收取租金,其行为违反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禁止转租出借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规定,市住建执法总队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退回该房屋。

  该案的查处,进一步引导承租人规范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对转租出借公共租赁住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效应,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起到示范作用。下一步,市住建执法总队将会同区县住建部门,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等有关规定,加大公共租赁住房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发挥“以点带面”警示作用,提升广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群体守法意识,切实保障公共租赁住房正常承租秩序。


原文链接: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bmdt/bmdt_23631/202310/t20231012_12424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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