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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草鱼池塘养殖规程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绿色食品草鱼(Ctenopharyngodon idella)池塘养殖产地环境、池塘条件、养殖水质管理、苗种放养、饲料、病害防治、收获、包装、储存和运输、尾水及废弃物处理、日常管理等各个环节应遵循的准则和要求。

  本文规程适用于绿色食品草鱼成鱼池塘养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1776  草鱼鱼苗、鱼种

  GB/T 17715草鱼

  GB/T 20014.13 良好农业规范 第13部分:水产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36205 草鱼配合饲料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471  绿色食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755  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

  NY/T 842 绿色食品 鱼

  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NY/T 3204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 水产品

  NY/T 3616 水产养殖场建设规范

  

  SC/T 1008 淡水鱼苗种池塘常规培育技术规范

  SC/T 1137 淡水养殖水质调节用微生物制剂质量与使用原则

  SC/T 910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农业部[2003]第31号令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3产地环境

  3.1  养殖产地

  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且水源充足排灌方便,交通便利,电力充足。

  3.2  养殖水源

  应符合GB 11607、NY/T 391、NY/T 3616的规定。周边无对养殖环境造成威胁的污染源,水质清新,透明度25cm~40cm,pH值6.5~9.0,溶氧量≥5mg/L。

  4池塘条件

  4.1 养成池

  长方形,东西走向为宜。面积15亩~60亩,池深2.5 m~3.0 m,水深2.0m~2.5 m;池堤坚固,塘底平坦,壤土、黏土或沙壤土,不渗漏。

  4.2 蓄水池

  蓄水池应能完全排干,水容量应为总养成水体的三分之一以上。

  4.3 尾水处理池

  养成池的水排出后,应先进入尾水处理池,采用循环用水方式的,经净化处理符合GB 11607规定后,再进入蓄水池。不采用循环用水方式的,经处理符合SC/T 9101规定后直接排放。 

  4.4 进排水渠道

  养成池的进、排水渠,进水口与排水口宜远离。排水渠的宽度应大于进水渠,排水渠底应低于各相应养殖池排水闸底 30 cm 以上。应配备增氧设备,宜同时选用水车式增氧机和叶轮式增氧机,按1:1的比例搭配使用。每10亩水面配备至少2台增氧机,每台增氧机功率不低于3kw。

  5.  养殖水质管理

  5.1 干塘清淤

  成鱼出池后,排干池水,同时清除池底过多的淤泥,使淤泥厚度≤10cm,延缓池塘老化。干塘清淤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5.2 消毒清塘

  苗种放养前,使用消毒剂清塘。常用清塘药物及方法见表1。药物的使用应符合NY/T 755规定。

  表1 常用清塘药物及方法表

  

  

  药物

  清塘方法

  用量

  kg/亩.米

  使用方法

  毒性消失时间(d)

  生石灰

  干法清塘

  60~75

  排除塘水倒入生石灰溶化趁热全池泼洒,第二天翻动底泥,3d~5 d后注入新水

  7~10

  带水清塘

  125~150

  排除部分水将生石灰化开成浆液,趁热全池泼洒

  含氯石灰(有效氯≥25%)

  干法清塘

  1

  干塘后将含氯石灰加水溶化拌成糊状,稀释后全池泼洒

  4~5

  

  带水清塘

  13~13.5

  含氯石灰溶化,稀释后全池泼洒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yw/syjs/scyz/202311/t20231121_2414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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