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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走在前列

发布时间:2023-12-02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列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任务,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乡村建设规律,顺应亿万农民对建设美丽家园、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愿景和期盼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建设美丽乡村、乡村建设行动,到党的二十大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乡村振兴的基本内涵和目标要求不断拓展。立足江苏实际,用好江苏资源,建设具有江苏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必须深刻领会、精心谋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充分认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深远意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笔者认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仅涵盖着这20字的全部内容,而且目标更加具体。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振兴”和“化”都是偏向于过程而言,“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则是目标的具体描述,形象生动,可观可感,非常人性化,宜居宜业是使人感到生活舒适愉快、工作创新有为,和谐美丽更是使人心旷神怡、情景交融,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农村的具体实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当前,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是补上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完善“三治合一”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这与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拥有高度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一一对应,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要求在广大农村的生动体现。

  这是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农业现代化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过程和手段,需从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生产技术、生产环境、组织管理、劳动者素质等方面着手,持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农村现代化则是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全方位的现代化。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规划有机结合,以农业标准化、绿色化、设施化、智慧化、园区化、融合化等为示范引领,立足农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明确建设重点,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摆在首位的是产业振兴,实现“宜业”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只有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才能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拓展乡村的发展空间,带动更多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充分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乡村的多元价值,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实现共同富裕。

  这是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农村是不同于城市的空间、地域和社会的综合体,也应该与城镇一样,建设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承载地,让亿万农民实现过上美好生活的追求。必须瞄准“加快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扎扎实实、持之以恒加以推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真正将农村打造成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的幸福家园。

  准确把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内在逻辑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包含的内容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既有物质上的、又有精神上的,既是生产的、又是生活生态的,既包含内在的、又包含外在的,既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又相互联通、相互融合,我们要仔细琢磨、深入体悟,更好把握“宜居”“宜业”“和美”的内在逻辑。

  人是核心。人民至上、以人为本,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不渝的初心使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依靠人民群众,激发人民群众的奋斗精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宜”“和”“美”都是以人的主观感受作为衡量标准的,是人们对乡村的生产发展、生活条件、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各方面的感觉、感知、感悟的认知结果。这里的人不仅仅是农民,也包括城市居民。在城乡融合发展大趋势中,乡村建设要面向全体人群,既考虑和照顾城乡不同身份、不同家庭、不同年龄的人群需求,又汇聚整合各方面、各行各业参与乡村建设的智慧和力量。

  和是灵魂。中华“和”文化博大精深、奥妙无穷,许多关于“和”的典故潜移默化、深入人心。在当今世界,“和”文化具有广泛的、深远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饱含着“和”的深刻哲理。乡村建设中主要是追求“三和”:一是人自身的和,人的气血调和才能健康,人的心口如一才能诚信,人的知行合一才能高尚。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人以群分,一方面要促进群体内部的和谐,在包容、协调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团结一致、融为一体;另一方面要追求群体之间的和,不同利益、不同阶层、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之间都要和谐共处,才能避免矛盾和纷争,实现各自发展、共同繁荣。三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尊重自然规律,顺应天地五行,科学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生、相互协调。

  宜居是前提。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安居则必宜居。怎么样才叫宜居呢,如从居住者的角度来考量,可以概括为“三感、四度、五现代”。按照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经过建设改造后的农村,应让农村居民在生活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农村公共服务的便利度、舒适度、完备度、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基本具备与城镇相当的现代生活设施、现代生活服务、现代医疗条件、现代社会保障、现代生存环境。

  宜业是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如果缺乏兴旺的产业支撑,乡村振兴则将成为空中楼阁。如何全面推动产业振兴呢,当前要着力做到“四个强化”。强化产业基础,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的文章。强化产业链条,从基础产业现状入手,充分运用现代加工技术、销售手段和组织形式,不断强链、补链、延链。强化质量控制,从田头、养殖场到餐桌,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放心食品。强化要素支撑,内因突出抓好种子选育,外因突出搞好土地建设,硬件主要推进装备提升,软件侧重数字运用,当然这些都与强化科技创新能力相关。

  美是目标。美不美是由人评判的。虽然审美有差异,每个人都会产生各自的主观感受,但美还是具有一定客观标准的。在和美乡村建设中要注重高起点规划,遵循公共审美标准,对乡村空间布局、人居环境、生产发展、生态建设、文化传承等作出统筹安排。注重高质量建设,对乡村各种生产设施、生活设施、服务设施等,严格建设质量标准和验收评估。注重高水平管理,对乡村各种公共服务、民主管理、乡风文明和社会保障等,着眼管理细节,不留管理死角,更大力度推进乡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的生态美、生活美,人的心灵美、行为美,全面提升和美乡村的形象和品质。

  突出抓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关键举措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作出了明确部署,江苏省委一号文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我们要把这项工作放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大背景下来统筹规划,把握新的变化趋势,着眼新的目标要求,扎扎实实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注重打造有利于产业振兴的经济环境。大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应在培育适合不同产业发展的“土壤”方面多下功夫。增强端好饭碗责任。落实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多种粮、种好粮,深挖增产潜力,提升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加强其他农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树立大食物观,扩大食物来源、增加食物总量。增强农业科技创新。从核心种源、高端装备等关键环节着手,不断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积极稳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推广电动农机具、废弃物资源利用、“光伏+农业”等技术手段,建设绿色低碳农业。增强农业发展人才支撑。建立完善的农村人才培育机制,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到乡村振兴事业中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发农村人才队伍的创新创业潜能。增强涉农财政金融支持。加大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力度,完善风险补偿、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促进各级财政财力下沉,落实好基本民生的财力保障。增强农业产业载体建设。多措并举支持农业园区和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农村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构建多形式、多功能的产业发展平台,吸引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农业农村领域。

  注重打造有利于幸福家居的生活生态环境。以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努力补齐农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方面的短板,为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提供支撑。切实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牢牢把握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精神实质,弄清搞准当时当地的具体实情,结合江苏实际尤其是苏南苏中苏北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制定乡村建设行动时间表和任务书,坚持不懈一着不让推动实施;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象工程,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强化资金统筹和政策保障;把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作为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有力抓手,推动环境整治向资源整合延伸,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围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从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事情出发,排查农村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县域内统筹布局、县乡村功能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发挥好乡村建设联席会议的作用。深入实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计划,充分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县和生态宜居美丽示范镇、示范村的引领带动效应。

  注重打造有利于和谐乡村建设的人文社会环境。积极培育当代农民的文明素质,塑造乡村社会新的人文精神,为和谐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坚定不移壮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领导力;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探索多样化发展路径,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更好融入市场经济制度;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加快乡村治理手段的数字化、网络化、现代化。不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赓续农耕文明,继承和弘扬前人留下的优秀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传承乡村文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运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方式,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是建设和谐乡村的重要内容,聚焦重点群体、重点村居、重点片区,大力组织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搞好动态监测,提高帮扶效果,守牢防止返贫底线。不断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乡村建设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倾听农民意见,满足农民诉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和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注重打造有利于和美乡村建设的法治环境。和美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不能急于求成,与此相关的因素和要求很多,从法治角度提供有力保障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加强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最重要的是规划,要强调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不能“书记一动,规划重弄”,切忌“翻烧饼”,既要一脉相承、又要不断创新,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前。着力按照规律办事。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具有必然性,在立法实践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应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等,做到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切不可盲目从事。着力贯彻“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国“三农”领域立法已经进入相对成熟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实施两年多,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也逐步完善,还有具备立法权的各地各部门制定的规章条例等,这些都含有乡村建设中需要贯彻的若干法律规定。着力贯彻“三农”方面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了党管农村的重大原则,要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抓好各级党委、党组建设和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注重打造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宏观环境。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能只就农村考虑农村,而应顺从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要求,下好“城乡一盘棋”。在观念上强调系统。要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思维,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在政策上强调统筹。加大县乡村统筹发展力度,推动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在县域内统筹布局、合理配置,杜绝出现“规划扯皮”“政策打架”等问题。在目标设计上强调融合。以缩小城乡差距为出发点,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打破城乡分割格局,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推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实现县域内的一体化。在力量配备上强调协调。各级、各部门、各方面都要关心乡村、研究乡村,用情用力为乡村建设办一点实事,同向发力,凝聚合力,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督查机制,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效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容,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妥善处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几个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深刻阐述了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建设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修复和人工恢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这五个关系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在宏观层面上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就微观层面而言,乡村建设过程中还需要妥善处理好几个具体关系,以取得城乡兼顾、软硬兼施、内外兼修、长短兼得的实际效果。

  处理好“硬件”和“软件”的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需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仅要在生产、生活、生态以及公共服务等“硬件”方面,建设看得见、用得上、享受得到的物质条件,而且要在农耕文化传承和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等“软件”方面,营造出崇德向善、团结和睦、诚信友爱的文明氛围,使乡村成为形神兼备、令人向往的美丽家园。

  处理好村庄中新村民和原村民的关系。现在,村庄里居住的有原村民、回乡村民、下乡村民,下乡村民中又有到村工作的、打工租住的、休闲暂住的,搞好村民之间的关系,对建设和谐乡村至关重要。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从亲缘地缘、利益纽带、生活习惯等方面出发,推进邻里之间互敬互助、互爱互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村民之间求同化异、相互宽容、和谐共处,走出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之路。

  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过程中,有的地方十分注重“点”的建设,往往花功过多、投资过大,和周边其他村庄形成明显落差,缺乏示范推广价值。要根据区位条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文化传承等特点,选择一些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大、示范作用强的地方,培育形成可借鉴、可持续、能推广的典型。不能只打造“盆景”,要全面推进、百花齐放,让广大农民对过上美好生活的向往尽快变为现实。

  处理好政府投入、企业投资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以各级地方政府为主、省级以奖代补的财政投入机制。通过政府、社会资本和村企合作等方式,带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和美乡村建设,农民群众既是直接受益者,也是参与者、建设者,要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不断提升广大农民投身乡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处理好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关系。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仅要建设好,更要运营好、管理好,关键是形成常态长效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不能重前期投入、轻后续管理,不能重硬件设施建设、轻软件运营维护。要树立经营乡村的理念,坚持“建、养、管”并重,巩固建设成果,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和美乡村建设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踏上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江苏是农业大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多项指标居于全国领先水平,有条件、有能力、有责任担当起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走在前列的使命。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农业强省建设“五强五前列”的目标定位,全力以赴推动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展现自然生态之美、绿色发展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水韵人文之美、区域善治之美的美丽江苏,共同描绘“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乡村画卷。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11/29/art_13274_11084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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