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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要求和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依据2023年撂荒耕地核查成果,有计划分类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有效增加粮食生产面积。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对现有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撂荒耕地,计划用3年时间,全部完成复耕复种,并利用信息化手段,跟踪督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确保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制定方案。要充分利用“农事直通”平台,对现有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撂荒耕地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撂荒原因和复耕复种中存在的难题,制定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委种植业管理处备案。同时,按照一地一方案的工作要求,对每个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撂荒耕地制定详细复耕复种工作台账(附件1),并有序组织推进,实行动态销号。

    (二)强化指导,分类施策。对已完成复耕复种地块,要加强技术指导与管理,保障种植稳定。对未复耕复种地块,根据不同的撂荒原因、撂荒面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重点落实种植主体和改善耕作条件。对无人耕种、经济效益低的地块,要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措施确保有人耕种。对缺乏排灌条件、耕作条件差等地块,要通过水利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培肥地力等措施,改善耕作条件,引导农户尽快恢复生产。同时,优先将100亩以上集中连片且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撂荒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提高建设标准,保障粮食生产。

    (三)加强宣传,做好总结。要挖掘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典型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主动参与保护耕地、遏制耕地撂荒,营造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年度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总结,并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将工作总结和撂荒耕地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委种植业管理处。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依托耕地撂荒情况调查摸底期间组建的市、区、镇三级工作网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每一个复耕复种地块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同时,强化政策落实,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保障农作物生产需要。

    (二)强化指导服务。要加强沟通协调,针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过程中碰到的难题,研究相应对策措施,指导实施主体开展复耕复种工作。同时,要加强技术指导,深入田间地头,针对不同的立地条件、不同的作物,确保农作物正常生长。

    (三)加强跟踪监测。要建立常态化的跟踪督查机制,充分利用卫片等信息化手段,结合实地踏勘核查,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跟踪监测工作。以“零容忍”态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

    附件:1. 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一地一方案表

       2. 撂荒耕地整治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种植业处董帆,联系电话:18362825470,邮箱:zhongzhiye1819@163.com)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zzy/20240407/6413c32a855c41399860329f9b001d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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