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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印发第二期农机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汇编

发布时间:2024-04-19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自由裁量基准、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积极挖掘2023年具有指导意义、可供借鉴参考的农机行政处罚案件,编印了第二期农机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汇编。

  本期指导性案例汇编共选取了2023年的6个典型农机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例,编印成册向各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发放,供各大队学习借鉴。案例涵盖农机未按规定登记、未按规定检验、无证驾驶、挪用牌证、使用失效牌证、未按规定保存维修记录以及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等多种违法行为,涉及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收缴牌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等多种执法手段,并分别从基本案情、取证细节、处理结果、案情分析、法律适用和执法示范点风险点等6个方面进行梳理评析。

  汇编中,不仅农机维修市场执法案例首次得到展示,还有同一案件中混合式违法行为的多头处理、并罚与择一重罚的逻辑关系判断、《刑法》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理论的参考应用等,也是首次结合案例进行评析,起到了举一反三的示范作用,在提升全市农机执法水平、提高办案质效与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为执法人员提供了重要参考。

  下一步,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还将积极践行以案释法,发挥示范引领、开拓办案新思路,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同时,充分发挥“执审联动”作用,对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执法不严、程序违法等执法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实现以点带面、以案促改。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4/9/art_13486_11219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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