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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4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殷翠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完善农村基层农民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消防救援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卫生室建设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政策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提升农村卫生室建设水平。一是加大卫生室建设投入。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30.46亿元,支持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672个脱贫县、76个非脱贫县、29个中西部医疗服务能力薄弱县统筹用于县域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下达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4.56亿元,支持西部地区距离县城较远、服务人口较多、诊疗条件有限的228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医疗设备,提升诊疗服务能力。二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0年以来累计招聘9000余名大专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到村卫生室服务。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2023年招收培养定向生6150人,2024年招生计划进一步扩大到8000人。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2018年以来累计培训近50万人,基层人才队伍能力水平持续提高。三是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十四五”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着力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基层医疗卫生网底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十三五”相比,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利用可及性增强,居民看病就医更加便捷。调查显示,农村地区到达最近医疗点的时间在15分钟内的家庭占比明显提高,从2018年的87.6%提高到2023年的88.9%。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农村卫生室建设。一是指导各地做好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稳定优化发展。二是继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进一步满足群众就近就便获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三是指导各地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有序推进建设。

  二、关于老年食堂建设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民政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完善制度设计,整合政策资源,建立服务机制,不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一是强化政策保障。2023年10月,民政部、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明确加强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依托有条件的村级睦邻(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载体开办老年食堂、设置老年助餐点等。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中央财政积极稳妥支持老年助餐服务,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资金11亿元,开展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指导各地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助餐在内的基本养老服务,2024年资金规模进一步增加到12亿元。

  下一步,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一是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持续优化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均衡配置、有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整合各方面资源资金改造提升互助养老设施等,拓展老年助餐等服务功能,满足农村养老需求。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统筹。指导各地落实《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要求,在县一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将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有序推进建设。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6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cjscjs/202406/t20240626_64578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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