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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2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王国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青海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村厕所革命支持力度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9年以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扎实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和引导地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稳步扩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范围。中央财政统筹考虑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础条件,结合阶段性改厕工作计划安排奖补资金,并适当向青海等中西部地区倾斜。同时,督促地方落实“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积极统筹上级补助、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等,强化农村改厕投入保障。

  二、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支持力度

  资金投入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保障。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指出,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十四五”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持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稳步增长、土地出让收入更多用于农业农村。一是加强政策统筹。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存在的短板弱项,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纳入“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统筹推进,结合“十四五”有关专项规划统筹实施。完善配套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和农民参与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效保障项目稳步推进。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支持力度,每年安排30亿元用于中西部省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3亿元支持青海省11个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同时,积极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措施,拓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三是推行以工代赈。“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持续加大以工代赈中央专项投资力度,2023年、2024年分别下达109亿元、115亿元,支持有关地区建设了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关于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管力度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职能定位,加强政策统筹,加大投入力度,完善配套政策,扎实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管并重。一是因地制宜选择技术模式。为解决偏远镇村生活垃圾转运难、成本高,以及环境敏感区垃圾填埋场选址难、落地难问题,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开展小型焚烧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青海省等中西部省份选择有条件、有需要的县(市、区)开展偏远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坚持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综合考虑农村区位条件、地理气候、地形地貌、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常住人口数量及分布、污水实际产生量、集中收集难易程度、排水去向、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治理模式或模式组合,鼓励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二是搭建县级平台有序开展建设。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和《关于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管理,指导地方将农民群众需求与各级财政投入项目有效结合,聚焦村内道路、供排水、污水处理等群众急需急盼的小型公益性设施,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布局统筹、任务统筹、项目统筹,切实提升建设实效。三是完善机制办法促进长效管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以推进城乡融合为目标,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保障体系。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完善程序方法,通过推行“门前三包”、组织受益者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设立公益性管护岗位等举措,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管护。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完善推进机制、强化政策供给,支持包括青海在内的西部地区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统筹各类资源支持。用好用足各级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土地出让收入等,调动社会力量、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二是加大技术服务。继续组织农村改厕专家服务团“一对一”赴青海等中西部省份开展技术指导,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动员农民参与。通过新闻媒体等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制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科普动画,加大环境保护和健康卫生科普力度,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卫生环保观念,形成村庄自己住、环境自己护的良好风尚。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cjscjs/202406/t20240626_64578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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