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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生生不息 我们共同守护

发布时间:2024-07-02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今天,是第34个全国土地日。

  脚下这片土地,承载着我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这一天,无论我们正在经历什么,都值得静下心来,感恩大地母亲的养育惠泽,探究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守护土地家园。

  这一天,全国各地举办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就是为了呼吁每一个人都能“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土能生万物,地可发千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作为贯穿整个“十四五”期间的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体现了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时代要求。

  胸怀“国之大者”,将最严格制度落在实处

  作为发展之基、民生之本,土地资源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载体,也是中华文明赓续传承的根脉。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就是一部保护、开发、利用土地的进步史。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们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一以贯之强调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必须深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

  牢记使命,守正创新。自然资源系统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管好用好每一寸土地。我们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力推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地,聚焦“稳住总量、优化布局、压实责任”三项任务,紧盯“严控新增、盘活存量、严格执法”三个环节,牢牢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经过各方努力,全国耕地总量连续三年实现净增加,耕地总量持续快速减少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我们坚持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大力推进盘活存量用地,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单位 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2012年以来持续下降累计近45%,全国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存量用地的占比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部分地方占比超过50%,有效降低了发展所需的资源环境成本,持续增强了高质量发展后劲。

  尽管如此,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基本面没有改变,人多地少、用地矛盾日益突出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依然任重道远。当前,一些地方节约用地意识还不够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违法违规占地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时有发生,冲击耕地保护红线的各类因素复杂交织。因此,在土地问题上,我们要统筹好发展与保护的一体两面,坚定不移推进节约集约,毫不动摇严守耕地红线。

  严守耕地红线,端稳中国饭碗底气更足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反复强调耕地红线千万不能突破,也不能变通突破,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

  从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到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从实施最严格的制度到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从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到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耕地保护政策越来越严格。经过各方努力,耕地持续快速减少的势头、“北粮南运”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尤其是随着党政同责全面落地,18亿亩耕地红线越来越牢,我们端稳中国饭碗也越来越有底气。

  当前,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考”完成阶段性工作,“稳住总量、优化布局、压实责任”落地见效。随着“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落地,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得到优先保护,且足额足量、带位置分解下达至各地,实现应保尽保、可量化、可考核。国家层面首次建立了与耕地保护任务直接挂钩的考核经济奖惩机制,推动南方省份有序恢复一部分流失的优质耕地,让多保护耕地的地方不吃亏,“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有了坚实的基础。各地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耕地整改恢复补充等措施,将山上的耕地逐步调整到山下,推动果树苗木上山上坡,推动零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整合调整,让耕地布局更加符合农业生产规律。基于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目标,我们积极探索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机制,及时将通过耕地整改恢复等方式增加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集中连片。为了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土地权益,各地耕地整改恢复工作稳妥有序实施,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留出一定过渡期,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等强制复耕行为。

  耕地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总体要求,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理念,持续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方面,着力健全“长牙齿”硬措施工作机制,从严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党政同责考核和耕地保护督察执法,持续配合立法机关完善耕地保护法律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挖湖造景等行为;另一方面,持续深化耕地占补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改革,积极开发各类非传统耕地资源,为国家粮食安全、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筑牢屏障。

  节约集约用地,高质量发展动能更强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节约集约用地是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增强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

  我们连续推出一揽子政策加强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推进闲置存量土地处置,强化规划和用地支持,通过盘活存量、释放增量、技术支撑、示范引领持续提高节地水平,有效构建土地要素保障新模式。各地探索“用山上换山下”“用存量换增量”“用地下换地上”“用资金技术数据换空间”,涌现出一批节地典型。半年来,全国新一轮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43个城(区)累计启动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136.15万亩;一年来,全国350个市县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累计入市1.31万亩;2018年以来,全国累计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850万亩,处置闲置土地876万亩,为推动城乡发展转型提供强有力支撑。

  从规划引领到市场配置,从框定总量到盘活存量,从标准管控到技术推广,从考评激励到示范引领,节约集约用地举措越来越精细,用地要素保障的路子越走越宽。我们要着眼于“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持续创新机制、优化政策保障,为城乡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用地保障。一方面,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划引领、市场配置、标准控制、考核奖惩、法律政策体系;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新增建设用地优先支持国家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两重”建设项目等。另一方面,继续深化“增存挂钩”“增违挂钩”等奖惩机制,完善城中村等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措施,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动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此外,创新土地供应机制,促进土地要素向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集聚,有力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当前,国内外发展形势错综复杂,我们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自觉践行“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积极推动经济结构持续向优、增长动能持续增强、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pl/202406/t20240625_2849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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