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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农业农村委制订了《上海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及市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及市有关单位请于2024年7月19日前报送年度方案,并于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上海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4〕7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4〕8号)相关要求,为继续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高效循环利用,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农村环境改善,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利用双措并举,2024年全市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各区及市有关单位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进一步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优化秸秆还田技术路线,提升还田质量;确定合理的秸秆收集利用方案,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收集、贮运、离田利用,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饲料化等模式利用。崇明区作为我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推进秸秆离田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重点支持饲料化、肥料化联动的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典型模式。

    二、补贴标准

    落实沪发改规范〔2024〕8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含域外农场)水稻、油菜、麦子、鲜食玉米、茭白秸秆的综合利用给予支持。

    (一)秸秆利用补贴标准

    1. 对水稻、油菜、鲜食玉米秸秆实施机械化还田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及相关农业企业,给予50元/亩的资金补贴。

    2. 对收购我市水稻、油菜、麦子、鲜食玉米秸秆,并在我市实施秸秆离田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利用量,给予300元/吨的资金补贴。

    3. 对收购我市茭白秸秆并在我市实施离田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利用量,给予25元/吨的资金补贴。

    4. 同一地块秸秆既实施机械化还田又进行离田利用的,还田离田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二)秸秆利用项目投资补贴标准

    对于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具体按照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办法执行。

    (三)秸秆利用相关农机具补贴标准

    对购置秸秆利用相关农机具给予定额补贴,具体按照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

    三、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机械化还田

    各区及市有关单位按照农业生产实际,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完善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强化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机具的配置,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指导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按照规范技术标准和作业要求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单位的力量,加强科技支撑,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加强秸秆还田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储备与示范推广。

    (二)鼓励开展离田利用

    继续支持秸秆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模式发展。持续发挥我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和国家级生态农场建设效应,推进以镇、村为单位集中收集、利用秸秆加工有机肥的示范基地发展;支持引导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产业化生产;继续探索秸秆饲料化利用渠道,支持畜禽养殖场和秸秆饲料加工企业购置秸秆饲料加工设备,推行秸秆收集、秸秆贮运和秸秆饲料加工等各环节的有机融合、有效对接,提升饲料化利用水平和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引进和推广秸秆原料化、燃料化利用新模式、新技术。

    (三)完善收贮运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培育秸秆收贮运服务主体。完善高效收集体系,建立专业化储运网络,提高秸秆利用水平。指导各区、乡镇政府结合当地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利用量,确定合理的秸秆收集处理方案,培育壮大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和完善区域秸秆收贮供应网络,推进农作物秸秆收贮运专业化和市场化,逐步形成与我市秸秆离田利用能力相匹配的商品化秸秆收贮和供应能力。

    (四)强化典型示范引领

    选择秸秆资源量较大、基础条件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崇明区打造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围绕秸秆养畜、秸秆沃土进行创新实践,形成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样板,打造农业绿色全产业链生态体系。重点区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收储场地、利用主体等,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秸—饲—肥”秸秆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形成以秸秆为纽带的生态绿色种养循环体系。基地统一竖立“2024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

    (五)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信息报送

    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推进秸秆资源台账平台建设。各区及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调查技术要求和流程,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秸秆产生量、可收集量和利用量的统计和测算,摸清资源底数与利用情况,及时做好数据填写、审核和上报等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科学有效,充分发掘利用数据,强化台账作用发挥。崇明区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评价,对区域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加强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好上海市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平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核查准确性和核查效率。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属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政策告知、核查、上报、审核、归档等工作。严格按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流程,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和审查的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的核查和汇总,指导推进结合综合利用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应当加强与区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重点工作的有序推进和相关政策的落实。

    (二)压实责任分工

    各区及市有关单位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结合生产实际,建立符合本区域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推进秸秆收贮运体系建设。各区要对照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本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机制,加强进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落实整改。

    (三)强化技术支撑

    市农业农村委将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会同市级农技、农机技术推广部门,以及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根据我市农业种植结构布局,研究完善适合我市实际的秸秆还田、离田模式和技术,完成秸秆饲料化利用地方标准的制定,探索秸秆田边发酵等离田利用技术新模式,并开展技术指导。同时针对秸秆收储运体系现状开展广泛调研,形成可行的优化建议方案,提升离田利用水平,塑造产业发展新动能。各区及市属有关单位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发布的技术要点,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抓好指导、推广和落实工作。

    (四)广泛宣传引导

    各区及市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络,组织召开现场会、培训班和技术讲座等形式,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和积极宣传本区域内的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亮点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考核监督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已纳入我市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市级将对照推进落实情况对各区进行督查考评。持续完善虚报瞒报惩戒机制,对于虚报面积、瞒报火点,且相应区未予以核减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根据虚报次数扣减市级资金支持比例。对于虚报或造假的违规单位,不得享受本轮补贴政策,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市农业农村委依法将失信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由相关区和部门在秸秆综合利用领域依法依规采取约束措施。

    附件:1. 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模式

       2.鲜食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模式

       3.稻秸秆栽培大球盖菇技术规程

       4.水稻秸秆栽培双孢蘑菇技术模式

       5.水稻秸秆工厂化栽培姬菇技术模式

       6.水稻秸秆裹包黄贮饲料制作技术规程

    附件1

    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模式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秋熟作物秸秆露天不焚烧的工作目标,我市农机与农艺部门在总结历年水稻秸秆还田试验和示范推广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近几年水稻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以水稻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为主要途径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并拟定了水稻秸秆还田机械化耕作技术模式。

    一、水稻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的特点

    (一)秸秆量大,机具配置要求高。水稻亩秸秆量可达650公斤左右,每平方米秸秆量0.97公斤左右,机械化全量还田的机具配置要求和动力消耗比较高,作业成本增加。

    (二)腐熟时间长,农艺技术要求高。稻秸秆收获以后为秋冬季,后茬主要是绿肥、大田青菜和休闲地,低温和旱作减缓秸秆的腐熟,水稻种植时会遇到上年水稻秸秆未完全腐熟、漂浮地表等现象,影响水稻机械化种植质量和水稻产量,必须通过相关农机农艺措施提升还田质量。

    (三)气候和土壤条件差,还田作业难度高。水稻收获期常遇秋雨,不利于农机作业,特别是松、金、青地势低洼地区,土壤粘性强,水稻收获后如遇秋雨不利于深翻深耕,机械还田难点较大,应根据气候条件合理选用秸秆还田方式,提高作业水平。

    (四)秸秆还田作业持续时间跨度长。从收获水稻切碎抛洒秸秆起,根据茬口布局,延续至下一年度种植水稻止。

    二、技术方案

    水稻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应结合机具配置情况、土壤条件、气候条件、后茬作物等因素因地制宜选用秸秆还田技术路线,科学制定适合我市涉农区域秸秆还田的各项技术措施。以下以绿肥为主要后茬作物拟定技术方案,不达规模的二麦和油菜可根据种植特点作相应的调整。

    技术方案A:以绿肥为主要后茬作物及深翻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方案。少量的大田青菜、麦子和油菜,可根据种植特点作相应的调整。

    (一)深翻深埋秸秆机械化还田

    1. 技术路线:机械收获水稻→切碎均匀抛洒→深翻深埋

    2. 特点:①秸秆还田效果好。通过圆盘犁、铧式犁、翻转犁等机械可以将作物秸秆埋入20厘米以下的泥土中,有利于后茬作物的种植。②前期机械作业要求低。机械收割的割茬可适当提高,切碎的长度可适当加长,抛洒的均匀度可适当降低,有利于发挥收获机械的工作效率。③对后茬作物生长影响小。由于秸秆埋入深度超过20厘米,其在地下腐烂过程中挥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离后茬作物根系较远,对其生长造成的伤害较小。④农机装备投入大。需配备圆盘犁、铧式犁、翻转犁等深翻深埋机械和重型耙整地机械,同时动力配备一般在90马力以上。

    3. 适用范围:深翻深埋秸秆还田适用于土壤耕作层浅、水稻收获期间气候晴好、土壤含水量低、后茬作物种植时间较为宽裕且机械配置条件较好的区域;或冬季休闲的田地。我市松、金、青等地区,在秋雨集中年份不适用此技术方案。

    (二)旋耕作业秸秆机械化还田

    1. 技术路线:机械收获水稻→切碎均匀抛洒→旋耕(正、反转)→播种→开沟覆土

    2. 特点:①作业环节增加。与传统人工种植模式相比,增加了一次旋耕作业。②动力配置低。一般采用70马力以上拖拉机即可以带动机具进行正常作业。③作业要求高。收获时留茬要低,需进行切碎和均匀抛洒。④秸秆还田埋茬浅,深度10厘米左右。⑤对后茬作物的种植和生长有一定的影响。由于还田效果一般,部分经切碎的秸秆还滞留在地表上,影响播种质量。

    3. 适用范围:适用于土壤条件和气候条件较好且习惯于绿肥人工撒播的区域或田块。

    (三)套播秸秆机械化还田

    1. 技术路线:人工撒播(收获前3-5天)→机械收获水稻→切碎均匀抛洒→开沟覆土

    2. 特点:①作业环节少。采用免耕作业,开沟覆土,减少了旋耕作业环节。②动力配置低。一般采用70马力以上拖拉机即可以带动机具进行正常作业。③作业要求高。收获时留茬要低,需进行切碎和均匀抛洒。④秸秆还田埋茬效果不佳,秸秆没有完全埋入土壤内,部分或完全在地面。⑤对后茬作物的种植和生长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大部分经切碎的秸秆还滞留在地表上,影响出苗和后期生长。

    3. 适用范围:适用于晚熟水稻田块并且土壤耕作条件差的田块或区域。

    技术方案B:水稻种植前对深翻、绿肥、青菜等田块残留水稻秸秆、包括绿肥茎秆的还田技术方案。

    1. 技术路线:旋耕或犁翻埋茬→翻转浅耕埋茬→平整埋茬→机械种植压茬。

    2. 特点:①作业环节相衔接。依次提高还田质量,适合水稻机械化种植。②动力配置低。旋耕一般采用70马力以上拖拉机,犁翻一般采用90马力以上拖拉机。③作业要求低。在秸秆均匀分布的前提下,对留茬高低、秸秆长短要求不高。④还田效果好。旋耕埋茬深度≥10厘米,犁翻埋茬深度≥20厘米。⑤有利于水稻机穴播、机插秧等水稻种植,提高出苗率、提高插秧质量等。

    3. 适用范围:适用于水稻种植前对深翻晒垡、绿肥茬、青菜茬、休闲田等田块或区域。

    三、其它技术要点

    (一)使用带切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进行收获作业。根据生产实际,可选用秸秆切碎还田机增加一次作业,提高切碎和均匀抛洒的效果。

    (二)低茬收割,割茬高度不大于15厘米。

    (三)秸秆切碎,切碎长度不大于10厘米,进行均匀抛洒,保证后续播种质量。

    (四)机具在作业时,应根据田块的具体形状确定作业路线,应尽量避免漏耕、减少重耕及转弯次数。

    (五)作业质量要求:耕深稳定性≥85%、碎土率≥80%;覆盖率≥55%;大田地表经平整后,田块高低落差≤3 厘米。

    附件2

    鲜食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模式

    一、鲜食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特点

    鲜食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是在鲜食玉米收获后或收获玉米同时,选用适宜的机械与装置将秸秆粉碎均匀抛撒覆盖于地表并及时翻埋的技术。

    (一)秸秆还田需及时。鲜食玉米秸秆在呈绿色,较为鲜嫩时随即还田,迅速翻耕,覆盖压实。此时秸秆中水分、糖分高,易于粉碎和加速腐质分解,使其迅速变为有机质肥料,秸秆中的含水量一般需在25%以上。

    (二)秸秆量大,机具配置要求高。鲜食玉米秸秆还田的生物量为800-1000kg,每平方米秸秆量1.19-1.49公斤左右,且玉米秸秆需粉碎成5到10 cm长度不等的粉状、片状和丝状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机具配置要求和动力消耗比较高,作业成本增加。

    (三)腐蚀缓慢,需保持土壤湿润,增施氮肥、微生物菌剂。鲜食玉米秸秆还田后,土壤碳氮比发生变化,还田后的鲜食玉米秸秆要在土壤中大量微生物的作用下分解,并需要长期保持土壤湿润。所以在鲜食玉米秸秆还田后,需封闭田间排水口,保持土壤湿润至接茬播种或移栽前,可适当增施氮肥、腐解微生物菌剂适度调节碳氮比值,加速秸秆腐解。

    二、技术方案

    鲜食玉米成熟后选用联合收获机或人工摘穗收获。选用配置秸秆粉碎还田机的鲜食玉米收获机或单独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将鲜食玉米秸秆粉碎成5到10 cm长度不等的粉状、片状和丝状秸秆,均匀抛撒于地表。鲜食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后于秸秆表面均匀喷施微生物菌剂(活菌数≥107 cfu/mL)。选用深耕或旋耕方式将喷施有微生物菌剂的秸秆翻埋于地下。

    技术方案A:分段收获,在鲜食玉米成熟期,采用人工将玉米穗摘下,然后利用秸秆还田机直接将秸秆粉碎还田。

    1.技术路线:鲜食玉米人工摘穗→秸秆粉碎还田→微生物菌剂施用→土壤深翻或旋耕

    2. 特点:设备简单且成本低,一般秸秆还田机幅宽1.2-1.8米,配套动力50-80马力拖拉机,且秸秆还田机具相对成熟。但是容易造成留茬过高、秸秆粉碎达不到要求,需要用秸秆粉碎还田机进行二次秸秆粉碎作业,容易造成土壤板结,也比较耗时费工。

    3. 适用范围:鲜食玉米收获前,应做好田间倒伏程度调查。倒伏率≥5%时不宜选用联合收获粉碎一体机作业模式,宜选用人工摘穗后单独进行秸秆粉碎作业模式。

    技术方案B:联合收获,该种模式是果穗收获与秸秆粉碎还田联合作业,一次完成摘穗、秸秆粉碎还田作业工序。

    1.技术路线:鲜食玉米机械摘穗→秸秆粉碎还田→微生物菌剂施用→土壤深翻或旋耕

    2. 特点:生产效率高,劳动强度低,但收获过程相对复杂,对设备的要求较高,目前成熟的鲜食玉米采收机具相对较少,且前期资金投入量大,适合大规模的农场使用。

    3. 适用范围:倒伏率较低的大规模农场。

    (三)其他技术要点

    1. 适时机械耕耙,纵横翻压秸秆。在秸秆保持较为鲜嫩、含水分较高,易于机械破碎和腐熟时,及时采用大、中型拖拉机翻压秸秆,采取纵横二次旋耕将新鲜秸秆翻压混埋于耕层土壤之中。

    2. 深耕还田作业,耙磨压实,松碎平整,无大土块,表土层上虚下实,耕深≥20cm,以打破犁地层为佳。开垄宽度≤35 cm,闭垄高度≤1/3 耕深,耕幅一致,重耕率和漏耕率≤1%,立垡、回垡率≤3%,翻埋秸秆覆盖率≥85%。

    3. 旋耕还田作业,耕深≥10cm,耕深合格率≥90%,碎土率≥60%,耕后地表植被残留量≤200g/m2,旋耕后地表平整度≤4cm。进行根茬粉碎还田时,根茬破碎率应≥90%。旋耕或耙地灭茬作业耕深≥15cm。

    4. 秸秆粉碎还田作业时,要求土壤含水量≤25%,粉碎后的秸秆长度≤10cm,秸秆粉碎长度合格率≥85%,留茬高度≤10cm,粉碎后的秸秆旋耕到土壤中。

    5. 选用联合收获粉碎一体机作业模式,秸秆合格粉碎长度≤10cm,粉碎长度合格率≥85%,秸秆抛撒不均匀率≤20%,残茬高度≤8.5cm。

    6. 选用摘穗后单独进行秸秆粉碎作业模式,秸秆合格粉碎长度≤10cm,粉碎长度合格率≥85%,秸秆抛撒不均匀率≤20%,残茬高度≤8.0cm。

    7. 为确保还田效果和方便作业,建议在旋耕机上,配带喷雾装置,实现喷菌、旋耕一次完成,达到玉米秸秆菌秆一体原位全量腐熟还田要求。

    附件3

    稻秸秆栽培大球盖菇技术规程

    (DB31T 1404-2023)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稻秸秆栽培大球盖菇的产地环境、品种选用、栽培模式、栽培季节、栽培管理、质量要求、病虫害防控、加工、包装与贮运以及溯源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稻秸秆栽培大球盖菇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

    GB/T 12728 食用菌术语

    GB/T 24616 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2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 749 绿色食品食用菌

    NY/T 1935 食用菌栽培基质质量安全要求

    NY/T 2375 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1272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产地环境

    应选择交通方便、地势平坦、通风良好、排灌方便的农田或林地作为栽培场地。

    栽培场地环境应符合NY/T 391和NY/T 2375的规定。

    5.品种选用

    应选用适于上海地区栽培的优良品种,栽培菌种应符合NY/T 528规定的质量要求。

    6.栽培模式

    6.1水稻田就地栽培

    水稻收割后应就地收集稻秸秆栽培大球盖菇。

    每亩实际栽培铺料面积应为400m2。

    栽培料用量应为30 kg/m2~40 kg/m2。

    集中栽培用地面积不宜超过100亩。

    6.2林下栽培

    大球盖菇生产不应影响林地功能和林地原有生态环境。

    每亩实际铺栽培料面积应为200 m2。

    栽培料用量应为30 kg/m2~40 kg/m2。

    集中栽培用林面积不宜超过50亩。

    6.3大棚栽培

    在管棚内栽培大球盖菇,栽培铺料面积不应少于大棚面积的2/3。

    栽培料用量应为30 kg/m2~40 kg/m2。

    集中栽培面积不宜超过60亩。

    7.栽培季节

    栽培大球盖菇,可在气温8 ℃~28 ℃时播种,最佳温度为15 ℃~22 ℃。

    上海郊区宜在9月中下旬至12月底期间播种。

    8.栽培管理

    8.1栽培材料

    主辅原料

    主要原材料宜用当年收获的水稻秸秆,辅料可用稻壳、米糠、木屑、玉米芯等。

    主辅原料应符合NY/T 1935的要求。

    覆土材料

    覆土材料应符合NY/T 1935的规定。

    覆土材料宜使用稻田土或菜田土。

    8.2生产用水

    培养料配制用水和出菇管理用水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

    8.3栽培料配方

    栽培料可选用如下配方(质量百分比):

    稻秸秆100%;

    稻秸秆90%、米糠2%、稻壳8%;

    稻秸秆83%、玉米芯2%、稻壳10%、木屑5%;

    稻秸秆70%、玉米芯10%、稻壳10%、木屑10%。

    8.4栽培地块开沟

    对栽培地块四周进行开沟,开沟深度应不低于30 cm,宽度不少于30 cm。

    8.5栽培料前处理

    一般稻秸秆每亩用料量应为10 t~12 t,播种菌种面积为300 m2。

    稻秸秆应晾晒2d~3d,然后通过喷淋等方式预湿,含水量应保持在65%~70%。

    预湿稻秸秆应采用少喷勤喷的方法。

    玉米芯、稻壳、米糠、木屑等辅料充分混合后预湿含水量宜至55%,堆制1d~2d后使用。

    预湿稻秸秆的回流水不得排放到栽培地块以外的沟、河道内。

    8.6播种、覆土

    应将预湿后的稻秸秆压实,厚度宜在30cm~40cm。

    播种可采用穴播或撒播,播种量宜为500 g/m2~800 g/m2。

    穴播应保持均匀,菌种块直径宜为2cm~3cm,菌种块间隔宜为10cm~15cm。

    播种结束后可马上覆土,也可过15d~20d再覆土。

    覆土时应将预先准备好的土铺洒在菌床上,厚度宜3cm~4cm,不应超过5cm。

    播种后料面可用薄膜或草帘等覆盖。

    覆土后应调整覆土层湿度,要求覆土含水量应为20%~22%。

    8.7发菌期管理

    播种后10d~15d不宜浇水,若菌床面过干,待培养料菌丝生长达栽培料厚度1/3~1/2时,可适当地往菌床面喷水。

    宜通过喷雾形式向菌床面喷水,应保持细水流,少浇、勤浇。湿度宜保持在65% ~70%。

    栽培料温度宜为22 ℃~25 ℃,空气中相对湿度宜为80%~85%。

    8.8出菇管理

    湿度

    出菇阶段应保持空气相对湿度85%~90%,覆土层含水量15%~20%。

    温度

    出菇适宜环境温度在12℃~22℃。

    通风

    子实体生长发育阶段应有较为充足的氧气。

    当出菇面有50%以上子实体发生时,大棚栽培应加大通气量,二氧化碳浓度应低于0.15%。

    光照

    子实体生长阶段应保持100 lx~500 lx的光照强度。

    8.9采收

    当菌盖内卷,未开伞,菇体在6 ~ 7成熟时为最佳采收时期,应适时采收。

    采收时应使用拇指、食指、中指捏住菇柄基部轻轻旋转摘下。

    采收后应随手整平畦面覆土,并铺好畦面稻草。

    采收期间要注意保护周边幼菇。

    9.质量要求

    9.1感官要求

    菇体肥厚、光洁、未开伞,菌柄粗壮、白色,大小均匀,无病斑、无虫蛀、无异味、无杂质。

    9.2理化指标要求

    应符合GB 7096和NY/T 749的要求。

    10.病虫害防控

    应实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防控原则,主要采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安全防控措施,大球盖菇整个生长期不应使用任何农药。

    培养料预湿、堆闷及发酵处理应均匀,当料温高于28℃时应做好通风降温。

    11.加工、包装与贮运

    大球盖菇以鲜菇销售为主,可进行速冻、盐渍、制罐和干制加工。

    干制宜采用脱水机烘干。

    加工过程应按照GB 2760和NY/T 392的规定执行,不应使用含有亚硫酸盐、甲醛等有害物质的水液漂洗鲜菇。

    鲜菇包装容器及所用物品应符合GB 4806.1、GB 4806.7和GB 4806.8的要求,成型包装品应符合NY/T 658的要求。

    运输应符合GB/T 24616的要求,运输车内温度应在2℃~5℃,空气相对湿度90%~95%。

    12.溯源管理

    大球盖菇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投入品、栽培管理过程、病虫害防治和采收等环节所采取的措施应进行详细记录。

    生产记录档案应保留3年以上。

    附件4

    水稻秸秆栽培双孢蘑菇技术模式

    1. 技术路线:

    稻秸秆预湿、与鸡粪等原材料混合→一次发酵→两次发酵→播种及发菌管理(三次发酵)→覆土→出菇管理→采收与储运

    2. 技术要点:

    (1)水稻秸秆预湿:水稻秸秆长度宜在15-30厘米,含水量在45-50%,然后堆积升温,一般过了12-20小时,当堆的中心温度会升至60℃左右时,翻堆和加水,稻草会大量吸水,这样通过2天时间,就可以将稻草均匀预湿好。

    (2)混合:先将菜籽饼、石膏、发酵好的木屑等辅料与鸡粪充分混合,然后与稻草混合。

    (3)一次发酵:一次发酵翻堆间隔天数3、3、3、2,根据培养料温度(外界气温条件)可以适当调整翻堆节奏。双孢蘑菇培养料工厂要根据隧道的条件和原材料情况来制定适宜一次发酵参数。

    (4)二次发酵: 一次发酵结束后,将培养料送入二次发酵隧道。二次发酵需进行六个步骤:平稳期—升温期—巴斯消毒—降温—维持温度—降温。

    (5)播种及发菌管理: 上料时,调整上料机,匀速上料,料面厚度一致,密度均匀,每平方米上料90-110kg。添加菌种的用量应该是每吨二次发酵料中添加7—8L菌种。在培养料湿度合适的情况下,上料播种、压平、盖塑料薄膜须一次性完成。如采用三次发酵技术, 将二次发酵制备的选择性培养料混合双孢蘑菇菌种后送入封闭式低压隧道中,通过自动控制空气温度、培养料温度、氧气浓度、风速等参数进行菌丝体的繁殖(发酵)。

    发菌期通过加热、冷却、循环和通风方法使培养料达到并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培养料发菌的最适宜温度是24-26℃,最适宜的湿度不低于95%,二氧化碳浓度不低于3000ppm。

    (6)覆土及出菇管理:当菌丝完全长满培养料中及培养料表面时,进行覆土。覆土厚度根据培养料层厚度来确定,一般为3-5cm。覆土后平整菇床表面。

    双孢蘑菇从播种到采收,一般需要35d-40d,一般可收5批菇,第一、二、三潮菇比较集中,两潮之间隔7d左右,第五、六潮菇,出菇不集中,产量减少,间隔时间长,菇农可根据生产情况确定保留与否。出菇管理中需控制好菇房的温度、湿度和二氧化碳浓度。

    (7)采收:菌盖直径达2.0-5.0 cm,菇柄长度不大于1.5 cm,内菌膜紧包未破。采菇时,先向下稍压,再轻轻旋转采下,避免带动周围的小菇和过多的覆土。

    (8)病虫害防治:在菇房(棚)的进风口、出风口安装初效过滤装置;用黄板诱杀菌蝇、菌蚊;紫外杀虫灯诱杀蛾类和双翅目害虫等。

    (9)包装与储运:双孢蘑菇鲜菇销售要求分级包装,包装过程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要求。储存温度在5-10℃,不超过3d。运输过程中应防挤压、防雨、防曝晒,超过3h的长途运输或日均温20℃以上时应用冷藏车。

    (10)菌渣再利用:可以直接还田增加土壤肥力,或收集用于制作有机肥的原料。

    附件5

    水稻秸秆工厂化栽培姬菇技术模式

    1.技术路线:

    水稻秸秆粉碎、搅拌、装袋→灭菌处理→接种及发菌管理→出菇管理→采收

    2.技术要点:

    (1)粉碎:水稻秸秆粉碎至1-2cm的碎段,将稻秸杆(配方总量的20-30%)、麸皮(或米糠)、豆粕、碳酸钙等原料按比例放入拌料机中搅拌,含水量64-66%,选用聚乙烯袋,规格为32*45cm或装料量为2950-3000g,装袋后袋口采取简单折口模式。

    (2)灭菌:采取高温高压蒸汽灭菌方法。灭菌完成后,从灭菌柜内门开门,出料至冷却室。冷却室使用制冷机组将料温冷却到30度以下。

    (3)接种及发菌:接种保持室内无菌正压状态,接种室温度控制在20-25度。菌包接种后进入培养室发菌培养,温度保持20-26度,适时通风,保持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500ppm。湿度60-75%,培养过程中每天记录温、湿度,整个过程检查2-3次,发现有污染的及时淘汰处理。菌包发菌周期为30-35天。

    (4)出菇管理:控制姬菇出菇温度8-25度,最适宜温度15-22度,湿度85-95%。根据实际情况,一般晴天喷水1-2次,雨天不喷水。栽培季节9月底到次年4月底,整个出菇周期为7个月左右。

    大棚出菇菌包采取墙式出菇。每个菌包产量800-850克,每个大棚菌包容量为20000-25000包,大棚规格8*40-60米

    (5)采收与储存:适时采收,采收后及时进行预冷后剪根,包装,成品冷库温度保持3-5度。

    (6)菌渣再利用:可以直接还田增加土壤肥力,或收集用于制作有机肥的原料。

    附件6

    水稻秸秆裹包黄贮饲料制作技术规程(草案)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稻秸秆裹包黄贮饲料制作技术的原料准备、裹包制作、黄贮饲料发酵和质量要求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裹包技术进行水稻秸秆黄贮饲料的制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40935 青贮牧草膜

    NY/T 1444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技术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裹包黄贮Bale silage preparation

    水稻秸秆经适当晾晒、切短,添加适量水、饲料添加剂,打捆并使用具有拉伸和粘着性的薄膜将其缠绕包裹,在密封厌氧环境下进行发酵的贮存方式。

    4 原料准备

    4.1 水稻秸秆

    选择收割2d内的新鲜水稻秸秆,将水分含量调节至50%~70%,无发暗、无异物、无异味。

    4.2 饲料添加剂

    4.2.1 微生物

    选择使用微生物菌剂,有效活菌数不低于1×1011cfu/kg,质量标准符合NY/T 1444的规定。

    4.2.2 配制要求

    可单独使用商业微生物菌剂,或可配合使用商业糖蜜。

    4.3 裹包膜

    选择具有较高的伸缩性、粘附性、抗刺穿、抗撕裂、抗老化、气密性和遮光性良好的裹包薄膜,厚度为20μm~30μm,质量标准应符合GB/T 40935规定。

    5 裹包制作

    5.1 捡拾切割

    5.1.1 捡拾

    采用机械方式进行捡拾,不应带入泥土等异物,并转运至干燥场地。

    5.1.2 揉丝切割

    使用揉丝切割机械揉切成丝状小段,长度在3cm~5cm。

    5.2 添加剂使用

    选用喷雾器在切割过程中喷洒添加剂,使其与水稻秸秆充分接触并均匀混合。添加剂用量和浓度应遵照产品使用说明,添加菌剂后的底物原料中有效活性菌数不应低于1×105cfu/g。

    5.3 打捆裹包

    5.3.1 使用机械打捆裹包,草捆直径1.2m,高度1.25m,草捆密度建议500kg/m3以上,包膜层数6层~7层。

    5.3.2 裹包作业应在打捆后24h内完成。

    6 黄贮饲料发酵

    6.1 裹包应集中堆垛存放于平整的地面上进行黄贮发酵,码放应不高于3层。

    6.2 发酵时间应为7周以上。

    6.3 应定期检查裹包的密封情况,出现破损应及时修补。

    7 质量管理

    7.1 感官

    宜从产品的色泽、气味、质地等三方面进行感官判定,以黄色或黄绿色,芳香味浓厚,柔软、湿润、叶茎等器官结构完整为优。

    7.2 指标测定

    宜对产品的pH、含水率和粗灰分等指标进行测定。

    7.3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13078的规定。

    7.4 产品保存

    产品未启封情况下,保存应不超过2年。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nykjh/20240712/50d2a063c92541c19772464c1147b6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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