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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聚焦办好“两件大事” 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 奋力开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4-07-2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1月10日,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总结2023年工作,分析形势,明确2024年重点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奋力开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自治区副主席么永波作出批示,对做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郭玉峰讲话。

  

  么永波在批示中指出,2023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全力做好住建领域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促转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住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稳住房地产和建筑业两大支柱,抓好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组织实施好“温暖工程”,加强住建行业安全监管,持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贡献住建力量。

  

  会议对2023年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主题教育取得丰硕成果。全面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以“六张清单”为抓手,坚持突出“住建味”,围绕做好住建领域“加、减、乘、除”四篇文章,扎实开展“奋进新程、晋位争先”“3+1”行动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打通影响住建事业发展的痛点堵点,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提升。

  ——房地产市场稳中向好。举办内蒙古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展览会,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工作,着力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出台“认房不认贷”,大力支持首套住房,合理支持二套住房,推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扎实推进保交楼工作,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推动全区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全部销号。

  ——住房保障体系日益完善。聚焦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12万套(间),改造城镇棚户区1.56万套,发放租赁住房补贴2.76万户。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4211户。排查城市危旧房1.6万栋、6.8万套。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564.8亿元,提取423.6亿元,贷款277.4亿元。

  ——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加大重点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出台并落实《自治区建筑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均实现两位数增长。采用市场化方式搭建全国首个省级行业平台“内蒙古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全链条产业聚能发展,已入驻供应商1186家,金融机构10家,累计成交额1600万元。567家建筑企业资质提档晋级。积极推进建筑业企业“分改子”工作。扎实推进建筑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央企帮地企、大企带小企”行动,实现本土纳统纳税。

  ——城乡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系统打造“国家必选指标+自治区特色指标+地方自选指标”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摸家底—纳民意—找问题—促更新—评效果”五位一体闭环工作模式初步形成。改造燃气、供水、排水、供热4类老旧管网2220公里。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启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累计划定历史文化街区25片,确定历史建筑491处,16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重点民生实事成效明显。开展供热管网“冬病夏治”,新建热源厂4个、换热站186个,新建、改造管道1380公里,对3300个热力站、1.1万个换热站、2.9万公里供热管道进行全覆盖维护检修,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探索构建精准供热、按需供热的新型智慧供热采暖新模式。加强城镇公共停车场建设,新建(改扩建)各类停车场222个,新增停车泊位供给7.3万个。建成城市公共充电桩2万个。统筹推进养老、托幼、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全部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39个、22.9万户。实施14个完整社区建设试点项目,4个项目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试点名单。开展全区住宅物业全覆盖提品质专项行动,住宅物业管理综合覆盖率达到89%。

  ——绿色节约发展加速推进。新建“口袋公园”169个,城市绿道154公里。创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12个。加大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5.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5个百分点。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77.4%,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达到44.8%以上。全年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2266万平方米,竣工绿色建筑面积2290.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占新建建筑竣工比例达到95.2%。新增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面积1210.2万平方米。

  ——工程建管水平持续提升。坚持以建造“好房子”为目标导向,推动建造方式革新,监管方式创新。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和产业基地,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85.8万平方米,培育装配式基地7个。开展工程全过程全链条质量监督检查,有序推进工程质量评价,36个项目荣获“草原杯”工程质量奖,153个项目评选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精简审批事项。

  ——安全发展防线更加坚固。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序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遗留项目集中整治。

  ——党的建设持续推进。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以党建促住建”品牌建设,一体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深入开展“五大行动”,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聚焦破解“慢、粗、虚”和“三多、三少、三慢”等顽疾,推动工作“规范、精简、提速”。深入开展“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实现办结时限、办事效能、工作质量大幅提升。

  

  会议强调,2024年要围绕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推进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夯实人民安居基点,完善住房市场和保障两个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保民生、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为主线,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重点,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公租房、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市场方面,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加大预售资金监管力度,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推动商品房开发销售方式转型,在5个试点城市先行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坚持一城一策、精准施策原则,落实降低首套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高品质住宅发展,推广具有六维属性的好房子、好小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居住需求。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提前做好保交楼项目开复工方案,确保完成保交楼任务。住房保障方面,紧盯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69万套。紧盯城镇住房、收入“双困”家庭,筹集公租房500套,发放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万户。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1500套。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试点,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动住房公积金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全区通办”“一件事一次办”。

  二是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以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新局面。对12个盟市政府所在地中心城区开展全面体检,推动具备条件的旗县政府所在地开展城市体检工作。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85个、19.55万户,抓好14个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实施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易涝积水点治理。计划改造燃气、供水、排水、供热四类老旧管网1500公里。提高城市污水收集效能,持续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计划新增停车泊位供给3万个。完善城市充电桩建设规划,分类有序推进落实。实现全区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科学精准推进“口袋公园”、城市绿道建设,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深化“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健全社区、公园健身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服务。深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9个地级市垃圾分类工作提档升级,20个设市城市全部完成餐厨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设。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不断提高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全力开展全区住宅物业全覆盖提品质行动,逐步推动物业服务全覆盖。健全完善条块结合物业党建联建协调机制,打造“红色物业”示范项目150个,党建示范点50个。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古老建筑、传统村落的挖掘、保护、利用。

  三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巩固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在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上下功夫,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建筑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持续打好“内培+外引+人才+平台”组合拳。推动建筑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提档晋级,积极推进建筑企业“分改子”工作。持续加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城镇竣工的绿色建筑占全部竣工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95%。推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新增推广应用面积力争达到900万平方米。开展智能建造项目试点,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25%。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加大优惠政策供给,推行保险公司、银行和担保公司保函代替现金缴纳保证金,持续为企业减压减负。健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发挥评价激励奖惩作用。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持续净化市场秩序。

  

  四是全面推进乡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持续抓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完成3419户危房改造任务。加大《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住宅庭院设计图集》宣传推广力度,开展设计下乡、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等活动,提高农房建设品质。持续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加强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力争达到80%以上,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力争达到50%以上。

  五是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提升审批质效。持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提质增效。深入推进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一口受理”等,扩大单位工程单独竣工验收范围,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全面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无纸化、网上办、零跑腿”,积极探索智能化审批。

  六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住建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查险除患、标本兼治,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全区自建房安全督导检查,持续化解存量、严控增量、防范变量,努力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和住宅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等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七是大力推进温暖工程,全力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管网体系建设,全面消除供热故障隐患,切实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全面摸清城镇供热保障工作底数,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开年就开工,开化就开干”。聚焦供暖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冬病夏治”,确保供热质量再上新台阶。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中村改造,探索构建精准供热、按需供热的新型智慧供热采暖模式。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供热,完善供热企业准入、补贴、退出等机制,指导开展智慧供热示范区建设。

  

  八是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国之大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好“五大行动”任务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优良作风保落实,聚焦破解“慢、粗、虚”和“三多、三少、三慢”等顽疾,持续推动工作“规范、精简、提速”。加强舆论宣传,讲好住建故事,传播住建声音,守牢住建阵地。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加强行业高层次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发现培养。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会上,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鄂尔多斯4个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了经验交流,自治区行业协会(学会)就行业高质量发展发出倡议。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班子成员,厅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盟市园林、住房公积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zjt.nmg.gov.cn/zwdt/zjzx/202401/t20240111_2439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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