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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上海市崇明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全面提升崇明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4〕7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5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崇明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和其他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工作思路

    围绕崇明区农业“高科技、高品质、高附加值”的发展方向和总体目标,坚持“市场导向、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多元利用”的原则,扶持崇明区农业优质产业龙头企业,全方位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产业链应用绿色种养循环技术,促进以秸秆综合利用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融合快速发展,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

    二、主要目标

    围绕白山羊养殖、大米和蔬菜种植等崇明区重点农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饲料化、肥料化等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挖掘秸秆资源离田利用价值;建立崇明白山羊集团秸秆产业化利用综合展示应用基地,辐射带动30家以上规模化农业主体,形成收集利用、服务面积5万亩以上的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区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9%以上;广泛宣传推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示范建设经验与实施成效,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三、工作内容

    通过种养循环的绿色生产方式,实现玉米秸秆饲料化、“水稻秸秆+羊粪”生物发酵有机肥还田,科学定点改良土壤、提升稻米及蔬菜品质、增加崇明农产品品牌附加值,构建以秸秆为纽带的“秸-饲-肥”循环利用模式,打造农业绿色全产业链生态体系,促进崇明绿色农业可持续循环发展。

    (一)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对区内秸秆产生情况和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细化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确定项目单位,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资金使用、补贴标准、保障机制等内容,并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提升玉米秸秆饲料化利用能力

    结合崇明白山羊产业发展,推进玉米秸秆饲料化利用,提升秸秆饲料精加工技术,提高白山羊饲料整体品质。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等方面,进一步提升玉米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环保标准。收集不少于5个乡镇的玉米秸秆,玉米秸秆利用吨数不少于0.6万吨,饲料化直接服务20家以上规模化白山羊养殖主体。

    (三)拓展“水稻秸秆+羊粪”肥料化利用渠道

    促进水稻秸秆、白山羊养殖废弃物等有机结合,转化成优质有机肥(质),拓展本区内有机肥供应能力,服务全区水稻、蔬菜等产业的绿色生产,进一步提升水稻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环保标准,形成崇明农业特色产业的种养循环样板。具备收集3万亩以上水稻秸秆,干羊粪收集量1万吨以上,年产有机肥(质)1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可直接服务10家以上规模化水稻及蔬菜种植主体的绿色种植需求,面积1.5万亩以上。

    (四)实施监测评价

    对崇明区内水稻、玉米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结合崇明区绿色农业种养特点及产业发展方向,布设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监测点位1个,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为秸秆还田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五)开展试验示范

    崇明区秸秆综合利用以机械化还田为主,离田利用采取基料化、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等多种利用方式。聚焦崇明白山羊养殖、崇明大米及崇明蔬菜种植等种养环节,开展“秸-饲-肥”综合利用技术模式试验研究,完善相关技术路线,并在在崇明白山羊集团秸秆产业化利用综合展示应用基地和监测点位内建立试验示范点5个,在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崇明区农业特色产业间融合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资源台帐建设

    对辖区范围内水稻、小麦、大麦和玉米等农作物开展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统计,摸清资源底数与利用情况,认真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数据初审和上报等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科学有效,为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产业布局和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提供依据。

    (七)组织宣传培训

    组织各镇、村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技术资料等形式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切实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提高全区农户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增强其参与积极性,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水平。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1次及以上,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四、资金安排和使用方向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1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的设施装备,推进崇明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强化区内相关企业(合作社)开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的能力,完善和增强崇明区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的制定,开展项目的组织、协调、检查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调度资金使用情况,做到规范透明,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项目落地后,由所在乡镇(园区)负责项目推进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管理和指导,强化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区农业农村委做好项目的批复工作,明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进度等。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所在乡镇做好项目建设公示、宣传等工作,按照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补助资金。同时,加强项目资源台账建设。区农业农村委采取台账检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压实台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技术支撑

    加大与科研院所合作交流力度,共同组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深入一线,建立服务体系,为秸秆项目推进提供咨询服务。特别是在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等方面加强指导,确保各项综合性利用措施落实到位,为推动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提供可靠保障。

    (四)做好绩效评估和验收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掌握工作推进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好项目的绩效考核。施工完成后,做好竣工验收材料的汇总整理,总结资料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委。

    (五)建立产业化利用长效机制

    开展项目技术集成创新与模式总结,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生态循环模式。通过市级、区级媒体传播平台,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秸秆科学还田、离田高效利用等技术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展示崇明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示范建设成效。

    附件:2024年崇明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nykjh/20240729/54a009a6b7854f049c6702c554528b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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