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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产业促进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小组推进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7月24日,《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产业促进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小组推进会在德州市局召开,德州市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赵海洲、副主任王如刚、乐陵市林业局一级主任科员王连森、果树站站长石艳及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参加。

  会上,王如刚副主任就立法工作推进情况、草案的文本框架、草案特色以及意见收集处理情况做了详细讲解。王连森同志就乐陵金丝小枣现状及制约产业发展的因素进行了剖析,列出了问题清单,以此寻求解决方案,充实条例;并对条例的总则、规划和扶持、种植管理、资源保护、质量监管、品牌建设和保护及法律责任都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坚持德州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进一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广纳善言,立法内容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二是推进依法立法。要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确保立法内容合法合理。在突出乐陵金丝小枣特色的同时,也要注重学习借鉴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做法。三是再加强沟通对接。条例联合起草工作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要加强常态化沟通和信息共享,强化责任、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围绕重点条文认真论证,努力打造高质量立法成果。

  德州市林业发展中心领导就做好下一步立法工作,要求我们从征求意见、多方论证和学习调研三方面再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下一步,乐陵市林业局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在条款表述、制度设计、解决问题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加强乐陵金丝小枣保护和发展提供地方立法保障。(王连森  石艳)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407/t20240730_4746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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