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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比选西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为规范我厅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售后维护效率,我厅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办公用品供应商,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

  (一)比选项目:西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设备、用品及耗材采购

  (二)服务范围:提供日常办公设备、用品及相关耗材,送货上门并安装。

  (三)服务期限:1年。1年服务期满,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且服务内容不变、服务质量不变、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年,总服务期限不超3年。

  (四)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清单所列办公用品规格名称进行报价,清单附后。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能力在拉萨市提供长期服务和售后服务能力,能保证履行比选文件中各项规定。

  (二)比选主营业务范围包含办公设备及耗材销售。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配备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

  (五)比选人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六)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杜绝转包、分包。

  三、供货及售后要求

  (一)产品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比选供应商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3.质量出现问题,比选供应商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验收要求

  1.供应商负责产品的安装和现场调试。

  2.供应商应按要求负责办公设备耗材的安装、调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售后服务

  1.正常上班期间,每周至少派一名技术人员对办公文印设备产品进行巡查维护,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加派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2.设立服务电话,专人维护,接受规定时间内(应急情况下需1小时内到位,其他售后服务需24小时内予以处置)的维修服务要求和技术支持响应。

  3.供货产品售后应符合国家“三包”政策,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消耗材料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四、比选办法

  本项目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分值最高者入选。

  五、比选材料要求

  比选人制作的比选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所有证照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一)比选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相关资质证明件、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三)比选单位简介;

  (四)比选人近年来销售办公设备和办公耗材的供货业绩;

  (五)办公耗材报价清单,供货价格不得超过报价,未在清单内的消耗材料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优惠提供;

  (六)比选文件装订要求

  比选文件要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并加盖骑缝章(密封最外层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比选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壹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表明投标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加盖鲜章和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比选人提供的资料必须准确可靠,如有造假,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

  六、比选文件递交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应于2024年8月8日9:30至8月14日18:00期间,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07办公室报名,并在8月14日18:00前递交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吴 脊   蒙宝界    张 波          

  0891-6810025、0891-6835290

  七、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价格的体现,包含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维护、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本年度采购合同总价暂估30万元,最终价格以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价为准。

  八、付款方式

  1.根据采购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数量,每月进行一次结算。

  2.供应商须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九、其他注意事项

  比选申请人递交的相关资料应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等;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无误,逾期拒收;该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

  十、比选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1.《报名表》

        2.《采购清单》

   

        

                               西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07_429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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