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观察 >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6 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作者:佚名

  京建发〔2024〕318 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办〔2024〕36号)要求,为统筹做好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仍在有效期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无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手续。

  二、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申请重新核定。申请重新核定的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逾期未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自2024年11月1日起作废。

  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新设立的检测机构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zjw.beijing.gov.cn/bjjs/gcjs/zlhaqgl/zcwj/gczlglwj/543385750/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