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关于废止《自治区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关于开展自治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建质函〔2022〕45号)要求,我厅于2023年发布的《自治区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全部于2024年8月15日起废止。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安全抗震鉴定活动的,统一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安全与抗震性能鉴定工作指南(2024年版)》相关要求实施。

  特此公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408/6427da7a2c9a44a6ba04c3465503f92d.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