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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赴淄博市开展土地征收类案件“府院联动”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24-08-20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的衔接配合的意见精神,加强沟通联络,统一土地征收类案件裁判标准和尺度,及时掌握涉及土地纠纷类案件的实际情况。省司法厅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省自然资源厅于8月15日赴淄博市开展土地征收类案件“府院联动”专题调研。

  15日下午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淄博市司法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会议室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山东省土地征收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深入了解现阶段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及常发普遍性问题的根源,开展征地领域“案源治理”。各部门积极发言,就目前在土地征收方面遇到的问题以及化解问题纠纷的经典案例进行了交流,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土地征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广阔思路。

  16日上午在原山林场纪念馆一楼东会议室,法院、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省、市、县三级跨部门联合召开土地征收类案件“府院联动”专题研讨会,就申请人与征收批复存在利害关系的九条相关观点进行了探讨,各部门就每条观点条分缕析、深入解读,结合客观现实与相关规定,针对部分居民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建房、农用地征收、改变土地性质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步,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的衔接,加强沟通联络,统一土地征收类案件裁判标准和尺度,及时掌握涉土地纠纷类案件的实际情况,推动自然资源事业稳步发展。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zwdt/202408/t20240819_4752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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