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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四川省乡村建设工匠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为规范我省乡村建设工匠评价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更好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中增设“乡村建设工匠”专家库,现就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申请入库专家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作奉献。

  (二)具有建设工程领域高级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具备坚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工程技术、管理、教学实践经验,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三)熟悉与乡村建设工匠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规程。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并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以下人员年龄可放宽至75周岁:

  1.“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入选者。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四川省政府特聘专家。

  4.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5.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6.其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称号的专家。

  (六)从业5年以上、可以组织不同职业方向的工匠形成施工班组,依法依规承揽农村住房和农村小型工程项目且业绩特别突出的乡村建设工匠,经本人申请,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破格纳入专家库。

  二、推荐方式和程序

  入库专家的推荐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审核公示、颁发聘书等程序,采取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103.203.218.221:8001/zjk/emp/login”进行网上申报,仅可在“服务方向”中添加“建设工程”板块下的“乡村建设工匠”服务方向,可选择申请“建筑识图”“泥瓦工”“钢筋工”“木工”“水电安装工”“综合评审”和“法律规范知识和安全管理常识”等七个细分专业中的一个或多个。申报人按照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支撑材料后,即可在“上报”栏单击“打印”按钮生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入库申报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在《申报表》相应位置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填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申报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分公司人员应经总公司批准并在《申报表》加盖公章后,由总公司统一填报《汇总表》。破格推荐的乡村建设工匠需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审核公示。我厅对推荐单位的人选进行审核,报厅长办公会审定后,将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获通过并正式入库。

  (四)颁发聘书。我厅向入库专家统一颁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聘书》(电子证书)。专家1届聘期为3年。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为乡村建设工匠的,需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汇总表》并统一报送;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报送《汇总表》。

  (二)请各单位积极支持,充分尊重申报人员个人意愿,认真审核推荐,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推荐入库。

  (三)此次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仅限乡村建设工匠服务方向。

  (四)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月20日,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限内将申报材料上传系统,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相关单位请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1003办公室(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申报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李裕;联系电话:028—85536882)


原文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otherDocument/2024/8/26/4aa7def604fa4de69b5f17fd748aba3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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