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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335号(医疗卫生类090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发布时间:2024-08-3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胡仲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兽医药创新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农业农村部及相关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我国中兽医药行业发展。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关于促进兽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医发〔2016〕15号)和《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农牧发〔2021〕31号),部署创新完善兽用中药准入政策、支持对疗效确切的传统兽用中药进行“二次开发”等具体支持措施,促进兽用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多个省级、地市级政府将兽药纳入生物医药产业支持政策范畴,明确对包括兽用中药在内的获批《新兽药注册证书》新产品给予奖励。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中兽医药产业更好融入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体系,调整完善促进兽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继续加强对兽用中药等兽药技术和产品研发支持,提升全行业研发创新水平。

  二、关于加大中药材种植规模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统筹规划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种植业“三品一标”行动,支持各地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促进提升优质中药材生产供应能力。二是组织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研究攻关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关键技术。

  三、关于发展中兽医药精深加工产业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围绕中药材各领域开展全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农业农村部实施新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动兽用中药生产企业升级改造设施设备条件,提升生产质量管理能力和提取加工及制剂生产水平。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兽医药全产业链建设,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提高兽用中药材附加值。

  四、关于支持中兽医药研发攻关

  农业农村部鼓励支持兽用中药研发。兽药研发方面,通过完善兽用中药、天然药物系列指导原则、优化人用中药转为兽用中药注册资料要求、简化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流程等措施,提高注册审批效率,推动新产品上市步伐。研发能力建设方面,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据了解,国内大型兽药生产企业均建立了技术研究机构,2023年度兽药产业报告显示,国内兽药生产企业研发总体投入保持逐年递增良好态势。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优化兽药注册程序,加快新产品上市应用;鼓励企业强化科技创新和质量管控,紧盯市场需求打造优势品牌,提升中兽医药行业竞争力。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408/t20240830_64615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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