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41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谢建文:

  经调查核实,你在邢台市金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鸿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41号),拟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现依法公告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41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书面陈述申辩意见请邮寄至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4年9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9/20240903_7798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