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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鑫达煤矿外围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白山市鑫达煤矿外围资源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受出让人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及《关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在一体化平台实行全程电子化的通知》(吉政数联〔2023〕9号)等有关规定,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白山市鑫达煤矿外围资源》采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白山市鑫达煤矿外围资源;

  (二)矿种:煤;

  (三)地理位置: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

  (四)矿区范围:

  

  

  序号

  2000国家坐标系

  X

  Y

  1

  4656689.48

  42595921.83

  2

  4655371.47

  42597289.77

  3

  4655271.47

  42597047.77

  4

  4655156.47

  42596327.77

  5

  4655083.47

  42596183.77

  6

  4655034.47

  42596130.77

  7

  4654997.47

  42595926.77

  8

  4655011.47

  42595695.77

  9

  4654976.47

  42595501.77

  10

  4655028.47

  42595197.77

  11

  4655208.47

  42594328.77

  12

  4655616.47

  42594689.77

  13

  4655708.47

  42594780.77

  14

  4655770.47

  42595022.77

  15

  4655626.48

  42595160.77

  16

  4656004.48

  42595531.77

  17

  4656348.48

  42595803.77

  18

  4656389.48

  42595731.77

  19

  4656436.48

  42595822.77

  20

  4656560.48

  42595922.76

  

  (五)矿区面积:2.3356km2;

  (六)开采标高:+720m至+280m;

  (七)资源储量:12913kt;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利用;

  (九)拟出让年限:按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

  (十)出让收益率:2.4%;

  (十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二)出让起始价及竞价幅度:起始价为人民币¥70.07万元(大写:柒拾万零柒仟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人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大写:贰仟万元整);

  保证金账户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政支行

  开户行号:313241009225

  账号:8914219965888888-20240909009

  交易保证金须在2024年10月28日16:00时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银行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时间的,报名无效)。竞买人填写保证金汇款凭证时,请在“附言”或“用途”处标注“项目名称”

  (四)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六)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资金证明。资金证明开具的日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申请报名资料之前的任意一个工作日。

  (七)竞买人须符合出让公告中所规定的全部资质条件,才能获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挂牌时间:2024年10月15日8:30时至2024年10月29日16:00时整,挂牌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29日16:00时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提示询问3分钟,无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交易结束。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交易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倒计时3分钟)直至限时竞价结束。在挂牌时间截止前,竞买人至少提交一次有效报价,方可参加限时竞价。

  (三)交易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矿业权(出让公告)→省本级栏目中查询交易项目公告信息。

  (二)数字证书办理: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填写《数字证书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下载地址:

  http://www.ggzyzx.jl.gov.cn/fwzn/xzzq/zfcg/202403/t20240306_3049227.html

  办理程序

  1.网上注册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栏目(http://139.215.214.77/PSPBidder/memberLogin),按要求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注册时须在用户类型中选择“交易乙方竞买人”。

  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的用户,可携带所需材料至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CA证书办理处免费办理,也可到吉林省内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

  服务热线

  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客服QQ群:800805008

  (三)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8:30时至2024年10月28日16:00时整。

  (四)申请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

  SSO/memberLogin)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按要求申请报名。

  (五)申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4.上传已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5.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7.竞买人须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资格审查合格的,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出具竞买证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充分了解和熟悉矿区及矿区周围的现状,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二)矿产资源受产业政策影响较大,竞买人要充分考量潜在的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三)申请范围与“吉林鸭绿江盆地白山地区油气勘查”探矿权(许可证号:T1000002020081018000011)范围存在重叠,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规定,竞得人需自行与探矿权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

  (四)经吉林省一张图应用系统查询,出让区域与永久基本农田存在部分重叠。若采取露天方式开采等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形,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手续。

  (五)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为白山市鑫达煤矿采矿权外围部分,二者无缝衔接,外围部分不能满足独立开采的要求,需要与白山市鑫达煤矿采矿权进行整合开发。经江源区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白山市鑫达煤矿原有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评估值为4.585825亿元人民币。本次出让,若非原采矿权人竞得采矿权,需收购白山市鑫达煤矿原有采矿权及相关资产,合并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六)若原采矿权人不配合竞得人办理转让等手续,造成原采矿权人的煤矿关闭退出等一切风险由原采矿权人承担;若竞得人不配合原采矿权人办理转让等手续,缴纳的保证金或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七)该项目为升级改造煤矿,升级改造工作涉及省发改委等多个部门,请竞买人与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咨询了解政策和有关要求。

  (八)该宗采矿权涉及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依法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九)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

  (十)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参加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书面方式提交书面材料,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审定。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二)该项目为无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0.07万元(大写:柒拾万零柒仟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三)成交确认:挂牌成交的,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生成《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5个工作日内在《成交确认书》上加盖电子签章,对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进行确认。竞得人可自行打印《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将缴纳出让收益相关凭证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出具《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竞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与出让人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多目标管理要求:

  (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节约率和利用率不断提高。

  (2)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3)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法律、法规。

  (4)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六)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

  (1)竞得人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2)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依法实施开采作业。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对林地破坏。

  (3)开采过程中要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

  (4)自觉接受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林草、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七)出让人提供的出让采矿权及相关设施资产的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出让公告所表述的矿业权及相关设施资产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出让人及交易平台对出让矿业权及相关设施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

  (八)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罗宏波 于涛

  联系电话:0431-81866918、81866956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zrzy.jl.gov.cn/zwgk/tzgg/202409/t20240909_8973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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