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4〕98号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邓睿:
2022年2月6日,安徽省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南区)带式焙烧机工程脱硫装置除尘器灰斗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6.5万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马钢炼铁总厂脱硫装置“2022·2·6”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皖政秘〔2022〕175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力,对分包单位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分包的行为失察,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和质量管理不力问题失察失管。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38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9/20240912_7799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建督罚字〔2024〕97号
下一篇:建督罚字〔2024〕103号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