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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相关注册人员:

  为加强对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勘察设计质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函(2024)200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本次检查共核查勘察设计企业100家,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共530人。经我厅商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与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核查,在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资质方面

  对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的要求,我厅对100家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了严格核查,其中44家勘察设计企业检查合格,41家勘察设计企业存在人员数量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问题,余下的企业中5家企业已注销勘察设计资质、3家企业正在走资质注销流程,7家企业资质已过期(见附件1)。

  (二)人员资格方面

  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283 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4〕164号)的要求,我厅商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530名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进行了严格核查,共有15名注册人员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情形(见附件2)。

  二、处理意见

  (一)企业资质方面。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通知》要求,我厅现对41家人员数量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问题企业印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对于7家资质已过期的企业,我厅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屏蔽相关资质信息。

  (二)人员资格方面。我厅现对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的15名注册人员进行通报。对本次核查结果有异议的注册人员,可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提交经本人签名的申诉材料(见附件3),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不再受理。我厅将本次“双随机”检查结果记入相关注册人员个人信息,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1年。使用本次“双随机”检查不合格注册人员用于资质申报、工程招投标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社保缴纳、业绩等进行重点审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处罚整改。相关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问题企业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相关问题企业应于12月20日前将整改资料(含整改后企业的全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料等)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问题企业,我厅将严格依法撤回相应资质。逾期未申诉或申诉未通过的注册人员,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于10月31日前将注销情况说明报送我厅。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的,我厅将按流程依法撤销其注册许可。

  (二)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厅今年“双随机”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开展本区域的“双随机”检查工作,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成为提升勘察设计行业监管水平的重要抓手。

  附件:1.2024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情况汇总表

  2.2024年度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动态核查情况汇总表

  3.2024年度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结果申诉须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周本钰;联系电话:028-85521659;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住房城乡建设厅505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otherDocument/2024/9/13/201cbe7cf9044373bd72bce55f21352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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