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4〕258号),为了做好2024年度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4 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我省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9月27日16:00

  2、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9月27日

  3、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9月28日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1月4日上午9:00—11月10日14:00

  5、考试时间

  

  

  11月9日

  上午

  9:00 - 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下午

  14:00 - 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1月10日

  上午

  9:00 - 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 - 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uizhou.gov.cn/jszx/gggs/qt/202409/t20240912_856969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