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公民监督 > 正文

栖霞市主动改革创新提升不动产继承登记办理效率

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栖霞市针对不动产继承登记业务量大,特别是农房继承业务比例较高的情况,主动靠上服务,通过重新梳理流程、优化窗口建设、创新工作模式、全员业务培训等方式,进一步促进继承登记业务便捷化、高效化,在烟台市率先实现群众“无需预约、无需排队、即来即办”的工作目标。

  1.材料数量再精简,公示环节再压缩

  同一继承人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多套不动产的,仅需整理一套资料;父母遗留多套房产由兄弟(姊妹)分别继承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只提供一份即可。同时,实行“容缺受理”公示前置,申请事项公示期满后,若继承登记事项与公示内容一致,登记机构直接受理申请并于90分钟内办结业务。

  2.服务窗口再优化,上门服务更及时

  在原来三个窗口的基础上增开“煦风绿色通道”和“综合受理”窗口,审核人员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3个,由原来的点对点审核变为平行审核。继承登记业务高峰时,每个窗口都能受理继承登记业务。持续发挥桃村和西城2个延伸服务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的优势,截至目前,大厅受理继承登记业务290余笔,西城服务点受理业务150余笔、桃村服务点受理业务200余笔。同时提供烟台市首辆不动产登记服务专车为特殊群体上门服务,仅上半年已累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上门服务30余次。

  

  3.宣传方式再升级、群众知晓更通畅

  制定7个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明白纸(含二维码小程序),通过14个镇街,发放到栖霞800余个村和4000余家企业手中,截至目前,已张贴和发放明白纸500余组,手机转发量达4000余次。群众可以参照明白纸自行打印证明和申请表,直接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

  

  4.工作模式再创新、业务办理更高效

  积极推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法制审核意见”模式,对于办理继承业务中遇到的一些法律关系复杂、申请材料真实性难以确认的业务问题,工作人员填写《涉法不动产登记法制审核意见表》,将详细情况报局政策法规和行政监察科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出具的审核意见办理登记。截至目前,局政策法规和行政监察科已为登记中心出具关于不动产登记的审核意见13份,有效解决了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不敢办、不会办”的问题,为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高效、准确及安全保驾护航。该模式已被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肯定并宣传推广,并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上刊发。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409/t20240930_476255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