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知识 > 正文

使用农机时防止人身伤害常识

发布时间:2024-10-1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一、注意排气危害。发动机排出的气体有毒,在屋内运转时,应进行换气,打开门窗,使室外空气能充分进入。

  二、运转后的发动机和散热器中的冷却水或蒸汽接触到皮肤会造成烫伤,应在发动机停止工作至少30分钟后才能接近。

  三、运转中的发动机机油、液压油、油管和其他零件会产生高温,残压可能使高压油喷出,使高温的塞子、螺丝飞起造成烫伤,所以,必须确认温度充分下降,没有残压后才能进行检查。

  四、发动机、消音器和排气管会因机器的运转产生高温,机器运转中或刚停机后不能马上接触。

  五、注意蓄电池的使用,防止造成伤害。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yw/nszd/xlgl/202410/t20241016_259155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