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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积极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条件

发布时间:2024-11-0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安排,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迅速响应,与文物保护部门联合行动,对历年审批的项目和文物保护区域进行全面自查。

  提升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要求。牢固树立“保护与发展并重”的理念,坚守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增强思想上的自觉性,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任务时,确保将文物保护单位纳入规划之中。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查漏补缺。确保文物前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针对项目用地与文物保护单位存在重叠的问题,积极主动向文物部门征求意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对已经完成的项目,将坚决拆除必须拆除的部分,并依法收回相应土地。对尚未开始建设的项目,将通知相关部门暂停施工建设手续,并对涉及文物保护范围的土地进行依法收回。

  在接下来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流程中,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准则,坚定实施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的方针,以及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的方针。主动构建并优化文物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项目文物前置审查审批流程,力求提升文物保护审查的准确性和效率,确保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10/t20241029_2598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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