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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全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现场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30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关于2024年度全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现场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申报人员: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将现场答辩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1月30日(周六)全天

  地点:太原慈善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主楼(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39号)。答辩人员候辩室设在教学楼主楼一层。

  答辩人员驾车前往的,可将车辆停至祥悦酒店停车场。因学校周边停车场地有限,建议绿色出行。

  二、答辩流程

  答辩人员严格按照各答辩场次的规定时间到达太原慈善职业技术学校,从学校正门进入教学楼主楼一层,进入候辩室等待。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介绍专业工作情况。答辩者简要介绍本人的专业工作情况,简述本专业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本人答辩论文的主要学术、技术观点。

  第二步:专业知识测试。答辩者从公共题目中随机抽取3道题,选其中2道题作答。

  第三步:专业能力测试。工作人员当场拆封3道专业题,选其中2道题作答。

  第四步:评委现场点评。

  答辩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三、答辩纪律

  (一)答辩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有可能影响答辩秩序的电子设施设备进入会场,不得携带与答辩有关的书籍、杂志、刊物等相关资料进入会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答辩资格。

  (二)答辩人员进入候辩室后,须将携带的通讯工具、摄像、录音设备完全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本组答辩结束后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

  (三)候辩期间,答辩人员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走动离开,不得交流喧哗,不得插话议论,不得抽烟,不得在会场拍照、摄像、录音。

  (四)答辩完毕后,答辩人员不得将答辩试题、答题提纲、草稿纸等带出会场。

  (五)答辩人员在回答问题时,不得介绍(透露)本人姓名、单位等可能暴露本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答辩资格。

  (六)旁听人员在答辩人员答辩及评委点评时,不得插话、议论。

  四、有关要求

  (一)有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所有参加全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现场答辩评审人员按时到达现场并参加答辩。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二)答辩人员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辩室、答辩室。本组同场次答辩人员可进入答辩室旁听,其余人员不得提前进入候辩室、答辩室。

  (三)申报人员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答辩秩序,有异议者应书面形式实名向评委会提出。

  

   附件:山西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现场答辩评审人员分组名单.doc

   

                     山西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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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zwgk/tzgg/202411/t20241126_97106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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