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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业务90%实现全城通办

发布时间:2024-11-30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截至目前,沈阳市商品房转移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书补(换)发已实现即时办结,86%的登记事项实现即时办结,90%的业务做到全城通办,达到全国一流水平。11月20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不动产登记创新改革便民利民新闻发布会。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与市税务局推出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缴税“全城通办”“全城通取”政策,办事企业可就近缴纳契税和领取不动产权证,不断提升企业办理登记便利度。

    同时,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还开展了网上抵押登记业务(含预告抵押)无纸化办理,取消纸质登记材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线下窗口受理的抵押登记业务先行启用电子证照功能,不再收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通过实行二手住宅交易与水电气联办,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可以同时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水电气过户业务。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王健军介绍,目前在“辽事通”APP和沈阳政务服务网中已开通了不动产信息网上查询功能,市民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以通过手机、电脑在线查询房屋信息。同时,还可以打印“不动产信息查询表”“无房证明”和“登记簿证明”等简单的不动产信息。该项服务推行以来,每年网上自助查询不动产信息量达上百万件。

    今年底,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将在网上不动产信息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开通“不动产登记资料网上查询”服务,产权人可随时登录“辽事通”APP查询本人名下房产的相关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有需要的可将原始资料下载到手机、电脑中使用,查询到的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加盖“(电子)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效力与档案查询窗口、自助查询终端设备纸质版查询结果相同。


原文链接:https://zrzy.ln.gov.cn/zrzy/ywbb/sxdt/202411281428054461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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