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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套餐式”登记新模式入选全国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提升便利化水平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2-10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以“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带押过户”等改革举措为小切口,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一批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提升便利化水平典型案例,其中我省成都市存量房“带押过户”“套餐式”登记新模式入选,现将全文转发如下。

  成都市探索推出“套餐式”登记新模式 全力助推存量房“带押过户”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存量房交易过户中“转贷”办理时间长、交易风险高、资金负担重等问题,成都市探索推出存量房“带押过户”“套餐式”登记新模式,进一步发挥登记与金融服务市场主体作用,优化存量房转移和抵押权登记“一件事”办事流程,降低不动产交易成本,提升登记效率,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要做法

  (一)探索创新,制度化推动“带押过户”走深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第406条明确了抵押期间允许“带抵押过户”,为充分发挥不动产“物”的效用、促进市场交易便捷度提供了制度基础,成都市启动“带抵押过户”创新服务探索,在前期探索阶段办理“带抵过户”登记业务2510件,一定范围内满足了市场需求。经过两年的探索实践,2023年1月,出台由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存量房“带抵押过户”登记服务的通知》,探索推出存量房“带押过户”“套餐式”登记新模式。

  (二)“套餐式”服务,满足各类主体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资金风险防控所需,买卖双方和贷款银行可自主选择三类“套餐式”登记服务,真正实现不用先归还原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抵押、发放新的贷款。具体为:一是抵押权变更及转移登记模式。即买卖双方向同一银行申请贷款的,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向银行提出“带押过户”,银行审批通过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买卖双方向不同银行申请贷款的,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向双方银行提出“带押过户”,银行审批通过后签订转让原抵押权和变更抵押内容协议,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原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二是新旧抵押权分段登记模式。即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向银行提出“带押过户”,银行审批通过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顺位抵押);结清原抵押贷款后,卖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原抵押权注销登记。三是新旧抵押权组合登记模式。即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向银行提出“带押过户”,银行审批通过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同时,申请人还可选择通过办理存量房转移及抵押权“双预告登记”,引入资金监管机制,确保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

  二、取得成效

  (一)聚焦难点堵点,不断提升服务便利度。“带押过户”“套餐式”创新服务举措的推出,相比此前还清按揭才可解押、过户,可以大大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同时提升二手房交易安全性。通过持续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实现带押过户“进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办一次业务”,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办理时限也由原先的单项业务分别办理需10—15个工作日压缩至合并办理1—3个工作日办结,不仅优化了业务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了服务效率,也是对“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的重要实践和有力探索。

  (二)深化部门协作,构建起长效工作机制。不动产登记机构牵头,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通过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畅通信息共享通道,构建起高效运转、风险可控的存量房“带押过户”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惠民利企政策实效,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不动产登记机构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登记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押过户”的全流程不见面审批、无纸化办理,提升登记效率。二是金融管理部门强化监管。围绕存量房“带押过户”新特点,银保监部门牵头、人民银行配合,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贷款业务办事流程,制定操作规程、业务指南,完善风险管控机制;指导银协建立跨金融机构贷款审批互认机制,推进金融与登记系统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自身业务培训。

   责任编辑:李雪蕊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4/12/6/23c4232e09fa4ecc9e66ee8a2ae03ed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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