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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 推动“民声”落到“民生”

发布时间:2024-12-1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民声”连着“民生”。一本不动产权证,不仅关系着群众住有所居、心有所安,更关系到落户、入学、房产交易等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自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有关工作要求,通过深入“查”、精准“研”、务实“办”的方式,高效规范打通办证“最后一公里”,全力推动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彻底解决。

  深入“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由政法委、住建、街道办事处、税务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深入一线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并对“办证难”问题进行“把脉会诊”,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为解决相关问题按下“快进键”。精准“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风险点的多种外在表现形式,挖掘相关事项所产生或诱发财产风险的深层次原因,并按照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有效的化解措施,推进各项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务实“办”。根据问题分类施策,提出“以函代证”、“建立资金共管账户”、“政法委+法院”联动机制等举措,解决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并对业务办理情况开展电话回访。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更加坚定政治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在推动“民声”真正落实到“民生”上认真履责、加快节奏、用足力量,不断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和便民利民窗口建设,妥善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12/t20241210_2622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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