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实现“交海即交证”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在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广西向海文旅有限公司获得防城港市帆船基地海域使用权的当天,就同步拿到了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至此,广西钦州、北海、防城港3个沿海城市全部实现“交海即交证”。
早在2023年5月,钦州市就办理广西首笔“交海即交证”业务,在全区率先推出“交海即交证”新模式。2024年5月,北海市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实施方案,明确采取提前介入、靠前服务、部门联动、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力争实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取得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同年7月,该市成功办理广西首宗“交海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业务。
据广西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交海”是指项目用海按规定完成相关审批、验收,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并取得海域使用管理配号;“交证”是指在海域使用权交付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海即交证”是将用海项目交付使用与颁发不动产权证紧密衔接,实现“交海”“交证”几乎同步进行,最大程度压缩中间办事环节和时间。
广西拥有约7000平方千米的管辖海域面积、长达1600多千米的大陆海岸线,分布着600多个无居民海岛,海洋资源得天独厚。近年来,随着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广西用海项目增多,而涉海项目从完成用海审批等流程到最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往往时间跨度较长、手续较烦琐,影响了项目后续开发建设。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广西沿海三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对接海洋部门,统筹合同签订、用海批复、不动产登记等业务流程,打通涉海项目不动产登记“最后一公里”。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提前介入,精准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登记申请快速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有效提高了涉海项目不动产登记效率,全面实现“交海即交证”。
原文链接:https://dnr.gxzf.gov.cn/xwzx/zrzx/t194072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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